方舟 发表于 2018-3-19 07:05:55

2000元 新闻与传播学院关于开展院徽征集活动的通知 4,20

院徽是一个学院的形象标志,为进一步增强我院凝聚力,外树形象,彰显我院风采,提炼内在精神,学院决定面向全校广大师生公开征集学院院徽。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集要求

1、学院院徽须体现我院特色及精神。寓意深刻,创意独特。

2、设计规范严谨,简洁大方,易于识别,能够适用于宣传品、纪念品、办公用品等应用场合。

3、作品形式风格不限,以平面设计为主,采用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须提交黑白稿(制作稿)、彩色稿,稿件不退回,作者应自留稿底。

4、作品须附有设计理念、标志图形、字体、色彩等详细说明,并简述其构思及象征意义。

5、所有作品均为原创,无知识产权纠纷。

6、作品一经采用,使用所有权归新闻与传播学院所有。

二、投稿要求

1、投稿者须同时提供:A4纸彩色稿(提供标准色彩CMYK值)及创意设计各一份,成稿效果图电脑制作和手工绘制均可;(2)电子版(包含PSD或AI源文件及生成的JPG格式成图各一份,300dpi分辨率以上)

2、纸制稿件可寄送,亦可直接送至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1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秘书处公邮:whu_xcymsc@163.com。(应征稿件应注明应征内容、作者姓名、电话及其它个人资料等)

3、入围和采用的作品,其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均归学院所有,学院有权对最终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可根据需要重新将获奖作品整合使用。

4、截稿日期:征集活动自发文之日起始,截止2018年4月20日。

5、凡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通知内容。本次活动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评审与奖励

1、征集活动截止后,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来稿进行评选,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入围作品,并从入围作品中择优选择最佳作品。经公示后,确定为院徽。

2、征集作品设一等奖1-2名,奖励2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500元。学院颁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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