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山东”品牌宣传语征集启事
“食安山东”品牌是省政府重点打造的公共品牌之一。为进一步推动“食安山东”品牌战略实施,树立品牌形象,彰显品牌内涵,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引领产业科学发展,提高山东省食品产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安山东”品牌宣传语。一、征集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或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征集活动分为征集投稿、专家评选和公布结果三个阶段。拟在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公布评选结果,并在媒体发布。
二、征集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团体等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符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食安山东”主题,体现品牌标识内涵(见附件2);把握山东特点,展现山东风范。
2、创意新颖。具有独创性、排他性、生动传神,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凝聚力、感染力和传播力。
3、语言精练。要求文字简洁、规范,朗朗上口,易于推广传播,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食安山东”品牌宣传语应配以一定文字的创意说明。
4、通俗易懂。能够被广泛认同和接受,便于理解记忆,不产生歧义。
四、征集声明
1、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作者自行留存底稿。
2、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投稿者作品。
4、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5.本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省食安办。
五、作品评选
山东省食安办为征集活动的主办单位。本次征集活动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20名;并分别颁发证书。
六、投稿须知
投稿者须下载填写“食安山东”品牌宣传语作品登记表(附件1)。征集作品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iaweisd@126.com;纸质版寄至: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47号祥泰广场5号楼408,邮编:250002;联系人:贾维国,联系电话:0531-67898638,13105313187。
山东省食安办
2018年3月19日
[附件下载]
http://www.sdfda.gov.cn/art/2018/3/19/art_3543_201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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