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广告词、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主题歌曲征集
为充分发挥广大民众在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聪明才智,进一步强化民众参与蒙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识,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广告词、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主题歌曲。现将主要事项公告如下:1
征集内容
1.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广告词
2.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
3.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吉祥物
4.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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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18年4月16日至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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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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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要求
(一)总体要求
作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题,积极向上、易于宣传,既突出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崇文善德·开放包容”的蒙自精神,又能体现蒙自市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展示蒙自市民的精神风貌,文明和谐的蒙自形象。
(二)具体要求
①宣传广告词:文字表达简洁、精炼、优美,富有创意,文明健康,适于传播,字数控制在20个字符以内。
②主题标识(LOGO):主题标识须为彩色,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易于为社会接受和传播。参选作品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设计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二是对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设计所蕴含的意义、背景等)。
③吉祥物:突出蒙自特色、美观时尚、有亲和力、易于传播,并要求详细叙述设计理念及特点。
④主题歌曲:歌词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旋律优美动听、易于传唱。作品必须为原创(包括词、曲两部分),尤其欢迎附试唱小样光碟或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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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方式
作品投稿分网上投稿、邮寄两种方式。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一)网上投稿:
电子邮件发送至ynhhmzccb@163.com
(二)邮寄地址: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33号,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邮编:661100。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宣传作品征集”字样。
(三)联系人及电话:高有芬 0873-371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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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及奖励方法
1.截止日期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
2.初选的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主题歌曲将在《蒙自报》、“蒙自文明”网站、蒙自电视台、今日蒙自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3.主办方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确定入围宣传广告词,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主题歌曲各四项进行奖励。
征集活动设一等奖各1名,奖励3000元;二等奖各2名,各奖励2000元;三等奖各3名,各奖励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各奖励精美宣传品一份。获奖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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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选作品须为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主题歌曲一经采用,将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纪念品、宣传品等。
(二)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四)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参选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五)投稿者请自备底稿,参选稿件恕不退稿。
(六)评选结果将于2018年6月上旬在在《蒙自报》、“蒙自文明”网站、蒙自电视台、今日蒙自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投稿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七)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八)投稿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0日(邮寄品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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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加油报全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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