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钰民a 发表于 2018-4-30 21:46:11

一句千金!虹口征集旅游宣传口号,快来亮出你的金句!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4-30 21:47 编辑

重大消息!
如果你有才华,有想法热爱虹口这座充满魅力的城区那么这个消息你一定不能错过!
为全面提升虹口旅游形象,提高虹口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丰富虹口区旅游内涵,虹口区商务委(旅游局)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虹口区旅游宣传口号”,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加。

/ 组织单位 /虹口区商务委(旅游局)
/ 征集内容 /
虹口区旅游宣传口号
/ 征集对象 /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 征集要求 / 1.旅游宣传口号需全面准确反映虹口旅游资源的独特性和浓厚的文化内涵,符合游客对虹口旅游的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兼容发展定位和市场形象。 2.文字简练 、寓意贴切、朗朗上口,易读易记 、方便传播 。 3.富于情感色彩,能够打动人心。 4.内容限中文,字数在20字内,每位创作人投稿不超过3条,创作人要对稿件进行5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 活动时间及流程 /1.征集阶段:2018年5月1日至6月1日2.初评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20日组织专家初评,评选出旅游宣传口号5条入围备选口号。3.投票阶段:2018年6月20日—6月30日在“乐活虹口”等官方微信上对5条入围备选口号进行大众投票。4.终评阶段:2018年7月根据广大市民的投票,由征集单位最后审定,最终评出虹口区旅游宣传口号采用奖和入围奖。

/ 奖项设置 /采用奖一名,奖金2000元
入围奖四名,各获奖金500元


/ 投稿方式 /
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或点击扫描以上二维码即可进入《虹口区旅游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页面,认真填写相关内容点击提交即可。
/ 其他事项 /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的参赛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参赛资格。2.参赛者在提交作品时,即默认作品版权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所有,并允许虹口区商务委(旅游局)在宣传中使用。征集评选后的作品使用权归虹口区商务委(旅游局),用于展示、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虹口区商务委(旅游局)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注册权及发布权等相关权利,对入围作品有权进行适当修改。 3.特别说明:来稿请仔细填写《虹口区旅游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因投稿人身份不明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人自行解决。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4.奖项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如获奖作品为多人分别提交,奖金由相关创作者共同分享。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不退稿。凡投稿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6.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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