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征集地方形象宣传口号
江南古邑彭泽,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建县,以“彭蠡泽(今鄱阳湖)在西”而得名。彭泽县位于江西省最北部,长江中下游,九江市东北角上。素有“七省扼塞”、“赣北大门”之称。为有效提高彭泽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充分展示“富裕、美丽、幸福的现代化临港工业强县”的品位和魅力,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彭泽县地方形象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征集内容
彭泽县地方形象宣传口号
二
征集时间
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6月10日止
三
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有特色、有创意、有内涵的城市精神和形象宣传口号,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投稿。
四
征集作品要求
1
作品主题鲜明,内涵丰富,不超过12个字,能充分体现彭泽县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有力彰显彭泽独特的城市品质特征。
2
作品要准确概括和反映彭泽城市精神和形象,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吸引力,又能打动人心,让人耳目一新。
3
作品要文字精炼,特色鲜明,朗朗上口,易读易记,具有传播力,便于宣传和推广。
4
作品要求原创,内容积极向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五
征集方式
1
作品一律通过电子邮件投稿。投稿邮箱:286914508@qq.com;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彭泽县地方形象宣传口号征集”字样;并在邮件内容中提供作者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
2
投稿时请一并提交作品的寓意、创作理念、创意说明等文字(200字以内)。
3
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
评选方法
1
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分类进行初步评审,选出入围作品10条。
2
入围作品将通过媒体公布,并在相关媒体平台进行投票。
3
结合评审委员会评选和网络投票结果,最终确定1条作为彭泽县地方形象宣传口号。
七
奖励办法
海选入围奖:10条,每条奖励人民币200元;
最终采用奖:1条,奖励人民币2000元。
八
特别声明
1
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公告要求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邮件发出时间为先后次序)。
3
作品一经入围或采用后,彭泽县将拥有该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等一切相关权益,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4
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应征者在应征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无论采用与否,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
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充分认可本《公告》内容,并遵守所有约定。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6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彭泽县委宣传部所有。
九
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征集活动。要了解更多彭泽相关背景资料,请登录中国彭泽网(www.pengze.gov.cn,)或关注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号:九江彭泽发布。
联系人:高媛媛 13979210918
中共彭泽县委宣传部
2018年5月9日
https://mp.weixin.qq.com/s/pLtpkpnnfxSVrWkG1ku1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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