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8-5-19 20:23:28

新昌县城市质量精神、质量标志征集公告

县委、县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开展 “全国质量强市(县)示范城市” 争创活动。为加快我县质量文化建设,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新昌县“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和“城市质量标志”标识图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投稿时间或稿件寄发邮戳为准)。

二、征集要求

(一)主题。立意鲜明,彰显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主题。

(二)内涵。突显“崇文守正、务实创新”的新昌精神;突出新昌特有的质量文化内涵、质量发展理念以及未来发展方向;体现全县人民在质量方面所认同的精神追求和共同价值;展示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格式。新昌县“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要求高度凝练、简洁明快、寓意丰富、易于传播,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6字;“城市质量标志”标识图案为汉字、汉语拼音以及简约图标的组合体,标识图案应提供纸质文本(A4纸)和电子设计原图(如AI、CDR、PSD等格式),电子设计原图应提交可供印刷的矢量文件。表述语和标识图案应附有500字以内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四)版权。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没有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或所有权,否则后果自负;稿件一经录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新昌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三、征集方式

(一)征集作品可通过电子文档或纸质递送两种形式投稿;可个人报送或单位集体统一报送,作品数量不限。

(二)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新昌县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活动”字样、投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和详细通信地址。

四、评选办法

(一)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初步评选,选出入围作品20件(表述语和标识图案各10件);

(二)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选出备选作品6件(表述语和标识图案各3件),入选作品2件(表述语和标识图案各1件);

(三)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入选和备选作品报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五、奖励方式及说明

(一)本次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活动设“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和“城市质量标志”标识图案获奖作品共20个:表述语和标识图案入选奖各1个,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备选奖各3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入围奖各6个,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二)所有提交的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

(三)经采用的作品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用于公益宣传。

(四)本公告由新昌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电话:0575-89388215

电子邮箱:1619176941@qq.com

邮寄地址:新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89号)

邮政编码:312500

新昌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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