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 关于征集温州市乡村文艺团队标识(LOGO)和名称的公告 6,18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由“送文化”到“种文化”的转变,不断丰富活跃基层文化生活,提升全民的文化素质、道德修养,助力文化温州建设。结合温州实际,将在全市农村范围内,大胆探索组建乡村文艺团队,并参与当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化礼堂、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基层公共文化阵地的运行和管理,保障基层公共文化阵地效能提升一、征集内容
1.温州市乡村文艺团队标识(LOGO);
2.温州市乡村文艺团队名称。
二、征集时间
1.温州市乡村文艺团队标识(LOGO)征集时间:2018年5月17日-2018年6月18日;
2.温州市乡村文艺团队名称征集时间:2018年5月17日-2018年6月1日。
(以作品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三、标识(LOGO)投稿要求
(一)设计要求
1.作为温州市乡村文艺团队的主题形象符号,标识(LOGO)整体设计应主题明确,充分体现乡村文艺团队主题、展现乡村文艺团队文化内涵和特有元素;
2.构图精美、寓意丰富、形式简洁、易于识别;符合标识设计表达规范,便于进行各类延伸推广应用;
3.需制作方案完整的设计稿,附以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说明。
(二)投稿要求
1.作品为电脑绘制,需注明设计尺寸(或比例)及CMYK色值;
2.作品以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提交。电子稿包括设计源文件、JPG格式图稿等,清晰度不低于300 dpi,大小尽可能压缩在5M以内。纸质版需打印在A4规格的打印纸上,纸质版及电子版均需为彩色;
3.作品须注明“温州市乡村文艺团队标识(LOGO)应征作品”字样,并附作者真实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4.纸质稿邮寄或面送至温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509办公室(园西巷2号),邮编:325009;联系人:陈佳佳,联系电话:0577-56610187,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52432463@qq.com。
四、名称投稿要求
(一)设计要求
1.名字有新意,具有“活力、大气”之范;
2.名字有代表性,能充分代表乡村文艺团队组建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实现全市各地的广泛应用。如文艺小分队、蚂蚁艺工团等;
3.写出你的灵感之源,取名之意,道出名字背后的寓意。(不少于20字)
(二)参与方式
1.关注“温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微信号:wzwhsfq)微信公众号,通过回复留言;
2.发至邮箱:52432463@qq.com;
3.作品须注明“温州市乡村文艺团队名称应征作品”字样,并附作者真实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五、评选办法
1.主办方将于6月底组织专家对应征的标识(LOGO)设计作品和名称进行评选,并产生获奖和入围作品;获奖和入围作品将通过温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官方微信等媒介进行公布。
2.奖项设置:
标识(LOGO)设计入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最终采纳,并颁发证书。
标识(LOGO)设计入围奖(3名),奖励人民币500元,并颁发证书。
名称征集入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元。
六、法律申明
1.提交作品需为报名者本人拥有完整著作权的原创作品,不得与其他标志相似或雷同,不得在任何场合公开发表过,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作品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者参评资格(如获奖,则追回相关奖项),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亦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获奖作品相应的所有权、使用权等相关权益归征集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其进行修改与组合;
3.提交作品如有重复,入选奖则先提先得,仅取1名;
4.报名者有义务配合主办方的相关要求及安排,对报名作品进行修改或二次创作;
5.报名作品恕不退还,请报名者自留底稿;
6.本次活动由主办方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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