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万元 第三届“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征稿启事
一、 征稿范围第三届“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分现代诗奖、古体诗奖、贡献奖、国际诗歌奖四大类奖项,面向全球华人汉语诗歌写作者、研究者、编辑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杰出诗人征稿。
二、 奖项设置及评奖条件
(一)现代诗设金奖、银奖、新锐奖三个奖次。各奖次评奖条件如下:
1.金奖为成就奖,由评委提名推荐,最后由评委会票决产生获奖者。金奖获得者必须是在现代汉语诗写作和推动现代汉语诗歌发展方面做出杰出贡献,为读者和现代汉语诗歌研究界公认且健在的现代汉语诗人。
2. 银奖获得者须是在现代汉语诗歌写作中有独创性贡献,对现代汉语诗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现代汉语诗诗人。
3.新锐奖面向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诗人,以现代汉语诗歌为评奖对象。参评者须是近年来活跃在当代汉语诗坛、有较大影响力,且具有较高艺术水平和个性风格的现代汉语诗人。
(二)古体诗设秦风雅韵奖一个奖项。评选条件如下:
以公开出版的古体诗集为评选对象。参评作品出版时间以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为限。参评作品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古体诗歌格律、声韵要求,既能继承中国古典诗歌传统,又在形式上有所创新,富有时代气息、反映现实生活。
(三)贡献奖评奖条件如下:
贡献奖奖励对象为在推动中国当代诗歌创作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团体或社会组织。该奖参评名单由评委个人提名,获奖者由评委会票决产生。
(四)国际诗歌奖评奖条件如下:
该奖以“一带一路”沿线64个国家和地区诗人为评奖对象。获奖者需是在本国、本地区或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各国、各地本土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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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奖励
1. “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金奖1名,奖杯一座,奖金5万元人民币。
2. “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银奖2名,奖杯一座,奖金各3万元人民币。
3. “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新锐奖3名,奖杯一座,奖金各1万元人民币。
4. “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秦风雅韵奖(古体诗)1名,奖杯一座,奖金1万元人民币。
5. “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贡献奖1名,奖杯一座,奖金2万元人民币。
6. “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国际贡献奖1名,奖杯一座,奖金2万元人民币。
四、 评奖机构
由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诗刊社、读者出版集团邀请国内著名诗人、诗歌理论家组成第三届“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评奖委员会进行评选。评委会主任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书记、副主席,著名诗人吉狄马加。
五、 参评方式
1. 金奖、贡献奖、国际诗歌奖均由评委个人各自提出参评名单,再经评委会票决产生。
2.银奖、新锐奖、秦风雅韵奖参评者需提交诗集7本。本届“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银奖、新锐奖、秦风雅韵奖参评作品限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以来公开出版的诗集。
3.参评作品邮寄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东路86号天水日报社“中国天水·李杜诗歌节”组委会办公室杨强收;邮编:741000;咨询电话:0938—821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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