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8-6-14 07:23:44

4000元 格聂神山景区形象标识(logo)有奖征集启事 8,31

为进一步提升格聂神山景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彰显景区特色,树立景区形象、塑造景区品牌、弘扬地方文化,让更多的人认识格聂、了解格聂、喜欢格聂。格聂神山景区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体现格聂精神和特色的宣传形象logo。
一、设计要求 
(一)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外形简洁,寓意深刻,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能够充分反映格聂旅游特色,展现格聂厚重的历史文化和磅礴的自然景色。
(二)构图新颖,设计简洁,色彩明快,应用性强,可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三)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四)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五)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格式文件);
二、投稿时间及参与方式
(一)征集日期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6月15日
投稿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
评选公布时间:2018年9月15日
(二)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有意者请于活动截止日前,发至3482002362@qq.com邮箱,并请注明设计者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
三、评审及奖励
来稿作品中,获得认可并确定使用的作品,奖励人民币4000元,此后该作品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等均归景区所有。
四、其他事宜
(一)所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参赛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若应征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
(三)投稿应征者请注明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并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格聂神山景区管理建设筹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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