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0元 “我的学校,我做主”校徽征集公告 7,31
“我的学校,我做主”校徽征集公告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我校公众形象,扩大学校社会影响,进一步挖掘学校精神内涵,凝炼全员共识的人文精神、文化底蕴和办学理念,增强全校教师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自信心和自豪感,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教师员工开展校徽征集活动。现将征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对象:本校教师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
作品征集要求:
校徽是一个学校的标志和象征,也是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人文精神的形象体现,能够反映师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并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
1、作品要包含文化底蕴和发展内涵,要凸显我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前景。作品具有较强视觉感染力,构思新颖,主题鲜明,简洁明朗,寓意丰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便于识别和制作,有较高的审美价值。
2、设计稿统一用A4纸,电脑手绘均可。作品要绘出色彩、图样,字体,并对构思及寓意进行文字说明。校徽图形为圆形。
3、作品须为原创,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凡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一切后果,与学校无关。
4、所有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一经采用,作品著作权即归学校所有。
5、校徽图案中应有学校名称全称潜山县舒州小学的中英文字(学校即将更名为潜山县舒州小学)。
投稿办法:
1、稿件须注明“校徽投稿”字样,电子稿和手绘稿一律发送至电子邮箱(手绘稿拍照发送图片,图片要求清晰)。作品名称即为邮件主题。电子邮箱:517933648@qq.com
2、稿件注明设计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资料,相同稿件按收件先后顺序取舍。
征集时限 :
从即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
评选办法:
学校成立校徽征集评审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征集及评审活动,评选方式如下:
1、初步筛选。评审领导小组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
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步筛选,评选出一定数量有价值的校徽方案。
2、征求意见。入围作品在学校公示,征求全体教职工意见。
3、确定获奖作品。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获奖作品。
奖项设定:
1、一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人民币880元。
2、入围奖2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人民币200元。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潜山县舒州小学。热烈欢迎全体教师员工展示才华,踊跃投稿。
安庆市舒州逸夫小学
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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