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 日照园林绿化集团征集形象标识 8,10
日照市园林绿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是经日照市政府同意成立的市属国有企业。集团主要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经营,苗圃及园林物质生产经营,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园林科研;地下综合管廊等国有资产运营。为进一步提升集团整体形象,加强对外宣传,现公开征集集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具体事宜如下:一、设计要求
(一)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寓意深刻,突出园林绿化行业特点,具有明显的企业属性和特征,符合集团有生命、有色彩、有活力、有温度的“四有”理念。
(二)图案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美观大方,富于艺术想象力,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用于集团标牌、徽章、印刷品、服装、设施设备标识以及其他衍生品。
(三)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违背宪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议。
二、稿件要求
(一)作品设计稿须提供彩色稿和坐标稿各一份,A4纸规格(210×297mm),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设计作品要附上300字以内标识构思、设计理念、创意说明,旨在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可附基础应用效果图。
(二)方案征集于即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止(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来稿须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稿件采用邮寄和电子邮件。来稿请寄:日照市园林绿化集团(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五莲路180号),邮编:276826,联系电话:0633-7955601,电子邮件请发rzyllhjt@163.com。
三、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设入围奖5名,每件奖金1000元,对被采用作品的设计者给予奖励3000元。入围作品和采用作品不重复计奖。
四、特别声明
(一)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设计者自备底稿。
(二)对于获奖作品,其著作权归集团所有。集团拥有作品的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不再另付报酬,投稿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情况和任何地方使用。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三)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集团所有。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日照市园林绿化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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