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和宣传标语征集揭晓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8-11 07:41 编辑领奖了!!! 领奖了!!!领奖了!!!!
经过长时间的
创文主题标识(LOGO)
吉祥物和宣传标语
征集,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
咱蒙自市的
创文吉祥物、创文标识(LOGO)
征集结果终于知晓,
以后将由“它们”代表蒙自。
关于统一规范使用创文主题标识吉祥物
宣传标语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为构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特色文化体系,宣传蒙自市良好的创建形象,经研究,决定从8月起使用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和宣传标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旅游 景点 城市分割线]
创文标识(LOGO)
(中置竖版示意)
全称: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简称:文明蒙自
“创文”标志创意说明:
(一)标志主体以“蒙自”及“创文”两词的拼音首写字“MZ”、“CW”变形而成,旨在表达标志的地域属性及创意主题。
(二)标志中嵌入石榴的写意图形后,构图酷似中国书法艺术中草书技法所表现的“文”字,寓意“中国石榴之乡—蒙自”的深厚文化底蕴。
(三)标志上方以“创”字的拼音首写字母“C”变形成为灵动飞舞的彩带,由形似米线的十二支弧线(代表12个月)构成,寓意“过桥米线之乡—蒙自”各族人民积极投身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无限激情,祈盼年年风调雨顺、岁岁安康和谐的美好愿景以及向幸福生活努力奋斗的不懈追求。
(四)标志下方表现汉字书法“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其拼音字母,既明喻标志创意主题又与标志上部形成一静一动的审美效果。书法作品系请本地书家高品先生(红河州书法家协会会员)创作而成,由此可让标志更具原创性及艺术审美价值。
(五)标志整体形似欢欣开怀的民众、跳跃飞奔的舞者,颇具灵动与美感。结合“蒙自”“石榴”“ 过桥米线”“文明”“ 创文”等寓意后,可以充分体现“崇文善德·开放包容”的蒙自精神,更能准确表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建蒙自美好家园”的创意主题。
(六)标志视觉传达主题词:蒙自,城市,文明,民生,创建。
★
创文吉祥物
★
2018
“创文”吉祥物创意说明:
(一)吉祥物是“创文”形象的拟人化表现形式,旨在增强文化亲和力,以使创文工作更具地域特征及传播性。
(二)吉祥物采用蒙自市的特产—石榴为原型拟人化变现。男孩取名为“福娃”、女孩取名为“喜娃”,寓意多籽多福、福至蒙自、平安喜乐的美好愿景。
使用范围
创文标识、吉祥物、宣传标语可在办公应用、对外宣传、环境应用中使用,但不得在建筑物地面、垃圾桶、厕所、地垫等不合适、不庄重的场合使用。
相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在所举办的创文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会场环境布置、会议材料印制等工作中体现创文形象标语、标识和吉祥物。要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手机互联网以及各类LED大屏、户外公益广告等媒体及时向公众推介宣传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识、吉祥物及其所表达的美好愿景,让创文标识入脑入心、全民皆知。
(二)规范使用。创文办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创文标识、吉祥物和宣传标语规范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在对外交流、宣传、大型展会、重大庆典活动、宣传图册时应规范使用,需调整改动创文标识及吉祥物要素时,应提前向创文办报送小样,经审批后方可制作。
(三)其他事项。创文标识所有权、使用权、解释权归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指挥部所有,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创文标识的视觉识别使用规范将由创文办统一印制并发放。
各级各部门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创文办联系。
联系人:师玉波
联系电话:15925349544
2018年4月16日至5月30日,蒙自市面向全国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广告词、主题标识、吉祥物、主题歌曲以来,共征集到宣传广告词4507条,主題标识和吉祥物115件,主题歌曲歌词79首,经专家初评,大众网络投票、公示,征求意见等程序,最终确定获奖作品现通告如下:
一、宣传广告词
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5名
二、主题标识
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2名
三、吉祥物
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宣传广告词
主题标识(1)
主题标识(2)
主题标识(3)
主题标识(4)
主题标识(5)
主题标识(6)
吉祥物(1)
吉祥物(2)
吉祥物(3)
好了,小伙伴们记住咱蒙自的创文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了吗?
从8月起使用哟~~
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宣传作品征集入选作品
http://ynmz.wenming.cn/gonggaogongshi/201807/t20180717_2914056.shtml
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宣传作品征集入选作品排名
http://ynmz.wenming.cn/gonggaogongshi/201808/t20180809_2923816.shtml
关于取消涉嫌抄袭或雷同宣传广告词入围作品资格的通告
发表时间:2018-08-07 来源: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关闭]
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丰富蒙自市创建文化内涵,从2018年4月16日至5月30日,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广告词、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主题歌曲。此次活动得到了全国各地各行各业人员的大力支持,经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匿名初选,确定了入围作品,并在7月16日对入围作品进行了公示。
公示后,经网友举报和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核查,其中:3号作品“蒙自文明大舞台,有你参与更精彩”、4号作品“人人都是蒙自形象,个个争做文明使者”、5号作品“文明没有旁观众,你我都是践行人”“文明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践行人”、11号作品“热爱蒙自始于心,城市创文践于行”等内容涉嫌抄袭和雷同。经研究决定,取消上述作品的入围资格。如有疑问,请联系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前次征集公告)。
为尊重原创,保护知识产权,本着严谨、认真、负责的精神,同时鉴于中国语言文字的特殊性以及中国标语文化悠久的历史等特殊因素,我们将会同有关专家,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认真甄别,肯定作者原创,但对涉嫌抄袭或与其他征集活动中出现过的作品过分近似、雷同的作品的入围资格也坚决予以取消。考虑各种因素,本次活动不作奖项递补,不增补其他作品获奖。
特此通告!
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