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洪荒之力 发表于 2018-8-20 19:31:12

创建文明市 打造幸福城丨《兰溪市民公约》公示

市民公约是全体市民广泛认同、共同信守的文明约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加强兰溪市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动省文明市创建,中共兰溪市委宣传部、兰溪市“六城”同创办经过前期广泛研讨,充分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并结合时代精神、兰溪人文精神,起草了《兰溪市民公约》。
      根据上级规定,并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在市民公约起草过程中,已通过兰江导报、“兰溪新闻”微信公众号、兰溪新闻APP、“微视兰溪”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征集了市民意见。期间,市民投稿和建议踊跃。
      为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现将《兰溪市民公约》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公示阶段结束后,《兰溪市民公约》将正式发布。
      公示时间:2018年8月18日至22日
      联系地址:兰溪市府前路61号“六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8139263
      邮箱:99193298@qq.com


《兰溪市民公约 》
千年商埠,兰馨十里,
文明立市,万众一心。
市民公约,传承创新,
修身养德,文雅兰溪。
为创建文明市,打造幸福城,
兹订市民公约如下:
一要爱党爱国、清正廉洁,
不扰乱秩序、违法乱纪;
二要诚实守信、文明经商,
不欺瞒诈骗、唯利是图;
三要低碳出行、礼让有序,
不违章违规、乱闯乱停;
四要遵守公德、爱护公物,
不乱堆乱搭、侵占资源;
五要尊老爱幼、邻里和睦,
不信谣传谣、搬弄是非;
六要垃圾分类、洁美家园,
不乱扔乱排、破坏环境;
七要移风易俗、倡导新风,
不铺张浪费、大操大办;
八要爱岗敬业、奉献有为,
不慵懒散漫、碌碌无为;
九要尊医重教、崇尚科学,
不愚昧无知、迷信媚俗;
十要弘扬正气、见义勇为,
不冷漠自私、见利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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