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8-8-26 07:16:35

2000元 “梧州政法”LOGO、卡通人物形象等你来设计! 9,20

作品入选后
卡通形象

奖金2000元+荣誉证书

LOGO

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法宣传工作品牌化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宣传队伍形象,让“梧州政法”新媒体宣传平台更亲民、更接地气、更贴近群众,梧州市委政法委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梧州政法”LOGO和卡通人物形象,诚邀广大热心群众积极参与。在本次活动中,入围或采用的作品将会获得丰厚奖金哦~

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

作品征集时间

2018年8月24日—9月20日接受社会各界投稿;

2

作品评选时间

2018年9月21日—30日,主办方将对收到的作品择优30个,在“梧州政法”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同时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初评,其中,网络投票情况计入总分数的40%,评委专家初评计入总分数的60%;排名前16名进入复评阶段;

3

作品公示时间

2018年10月1日—10日,主办方结合网络评价及初评情况,进行大赛复评,最终确定获奖名单。获奖名单将在“梧州政法”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及平安梧州网(http://www.pawz.gov.cn/)宣传平台进行公布。

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要充分体现“平安梧州、法治梧州”理念,围绕“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宗旨,契合梧州平安建设人人参与,梧州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丰富内涵,彰显梧州市人文精神。

(二)本次征集的设计作品含“梧州政法”LOGO设计及卡通人物形象(包括一男一女、卡通对应形象名字)设计。应征作品包括主体图案设计、标准字体设计、主色与辅助色、辅助图案等组成的效果图。作品要紧扣梧州政法特色,卡通人物形象富含“平安梧州、法治梧州”等象征意义,可包含“梧州政法”等文字(汉语或拼音)。

(三)应征作品需具有鲜明的创意和表现形式,活泼生动、构思新颖、寓意深刻、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易于识别与传播。

(四)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作品设计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五)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明显区别于其它著名标识。

(六)应征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七)应征作品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长和宽不小于1200像素的矢量图,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色彩模式为RGB色。设计师需同时附上LOGO/卡通人物形象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应有助于对品牌标识的理解,其内容为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内容要体现政法工作理念、内涵和核心价值,表述完整,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共选出LOGO、卡通人物形象(一男一女,含卡通名字)各16件作品入围,其中各设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最佳创意奖1名以及最佳人气奖1名。

奖项

名额

奖品

(卡通形象)

奖品

(LOGO)

一等奖

1名

奖金2000元+荣誉证书

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

2名

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

奖金800元+

荣誉证书

三等奖

3名

奖金500元+

优秀奖

10名

荣誉证书+纪念品(价值100元)

荣誉证书+纪念品(价值100元)

最佳创意奖

1名

奖金500元+荣誉证书

奖金500元+荣誉证书

最佳人气奖

作品权属问题

(一)作品为作者自创、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应征资格。

(二)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在公开征集截止日期3个月内没收到录用通知,作者可自主处理作品。

(三)获得采用的作品,其设计者需要提供设计源文件,并根据主办方要求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该应征作品其知识产权和所有权、使用权均归中共梧州市委政法委所有,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投稿须知

(一)应征者在提交作品前请确保已经阅读并且愿意遵守相关比赛规则,任何违反比赛规则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

(二)应征者须自行登录163网易邮箱(账号:wzzf086@163.com 密码:wzzf123456)下载《“梧州政法”LOGO、卡通形象设计应征信息表》,填写完毕后与作品(含设计说明书)一并邮寄到指定邮箱(pawzw@163.com)。应征作品如缺少应征信息表、设计说明书中任意一项,则应征作品视为无效。应征者需在邮件上备注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作品图稿纸质版邮寄地址:梧州市迎宾路19号;咨询电话:0774-6022086 /18376741123 小黎。

(三)2人以上合作作品,以第一位主创人员的身份投稿;应征者可视自身情况选择参加其中一个或两个项目。

(四)应征者自行负担与本次应征相关的设计费、方案制作费等。

(五)主办单位拥有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展示、报道、宣传等非商业用途的权利,作品设计者对作品享有署名权。

(六)中共梧州市委政法委保留对本次“梧州政法”LOGO、卡通人物形象有奖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心不心动?

心动不如行动!

用你的设计妙笔,

塑造梧州政法新形象!
编辑| 陈柳余

审核| 邢广良

来源:梧州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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