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8-8-29 07:19:58

2000元 江山市城市质量精神口号及质量故事征集活动 9,25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质量强国战略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扎实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动江山高质量发展,江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江山城市质量精神口号及质量故事。

一、征集时间、范围
即日起至2018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投稿时间或稿件寄发邮戳为准),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二、征集内容
江山市城市质量精神口号和质量故事。

三、征集要求
(一)江山市城市质量精神口号要体现江山历史人文底蕴,充分展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正确的价值取向,彰显江山精神,突出江山的鲜明个性、形象和质量元素。
(二)江山市城市质量精神口号要立意高远、言简意赅、易懂易记、通俗易懂、便于传播、贴近百姓生活,一般不超过16个字,同时应有注释和创意说明。
(三)质量故事征文围绕江山产品质量提升,既可以从个人的视角,讲述亲见、亲闻的质量故事,也可从行业、部门等立场,畅叙其亲为、亲历的质量故事。要求内容健康向上、观点明确、主题突出、文笔流畅、配图最佳,体裁、篇幅不限,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四)来稿需注明作品、说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来稿必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所有权,否则后果自负。

四、其他要求
(一)入围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江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二)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行留底;
(三)投稿人必须发送电子版投稿并寄纸质稿件,电子版发送到 386030873@qq.com。纸质稿件请寄: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室收(地址:浙江省江山市江城北路2号,邮编:324100)并在信封上标明“江山质量精神(质量故事)征集活动”字样。


五、评选办法
1. 组织专家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选出入围作品;
2.入围作品通过微信、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投票,同时接受群众监督和抄袭举报;
3. 根据投票结果,组织市质量强市办成员单位评选出备选作品;
4. 经市政府审核批准,确定获奖作品:城市质量精神口号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纪念奖10个;质量故事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纪念奖20个。

六、奖励标准
城市质量精神口号一等奖2000元/个,二等奖800元/个,三等奖500元/个,纪念奖获礼品1份;质量故事一等奖1000元/个,二等奖800元/个,三等奖500元/个,纪念奖获礼品1份;以上奖励金额均含税。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江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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