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江安县形象标识(LOGO)设计
本帖最后由 lilong 于 2018-9-11 17:25 编辑江安,一座生态绿色宜居小城说起你对江安的印象你可能会脱口而出竹都大道、南屏大道、中心路、老东街......那么如果用一张形象图来勾勒江安你又会有什么奇思妙想、惊艳之作呢?
为更好的展示“几生修得住江安”美好形象,更好的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江安县形象标识(LOGO),今后拟在全县各类重大活动和媒体广告上推广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江安县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规则的党政机关、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1、主题突出。投稿作品要反映“几生修得住江安”这一主题,蕴含江安地理区位、资源禀赋、风土人情、文化特色、干群精气神等良好风貌,注重创新、科技、人性化设计,作品要具有唯一性、标志性、时代性、引领性。
2、易于识别。设计的“logo”标识应易于记忆、可辨,兼具中国风格和独特品味,有代表性的主题色调,并合理搭配色调,具有独特的象征意义且没有歧义,不能与其他标识近似或者雷同,可出现江安名称。
3、方便传播。参选标识图案要有鲜明的设计创意和表现形式,要简洁、流畅、大气、生动、易懂,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整体美感度和视觉冲击力,适合长期固定使用,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等传播。
4、必须原创。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在它处公开发表及使用过的作品,不得剽窃和抄袭、雷同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注册条件,否则将取消其参评资格,由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四:征集时间
2018年9月10日——11月9日
五:投稿事项
1、投稿人需如实、准确填写《江安县形象标识(LOGO)投稿申报表》(见附件1),并用A4纸质彩色打印;创意说明应对图样设计的理念、寓意、元素、尺寸、比例、颜色等进行简要说明;同时提供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的“logo”标识设计方案电子档1份。
2、每个单位、团体和个人作品投稿作品同内容不超过3幅,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参与投稿者自行备份留存;如有雷同,以先投时间为准。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凡经评选获奖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归中共江安县委宣传部所有,包括对作品进行再修改、设计、注册、出版、发布、宣传、使用、展示等,不再另付稿酬;未经允许,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获奖单位、团体、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参选作品可采取电邮、邮寄、送交三种方式递交。电邮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寄以投稿人所在地邮戳为准,直接送交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但参选作品须在2018年11月9日18:00前送达。截止时间以后投递的作品视为无效,因参选者误投、网络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作品延误、损坏、丢失等现象,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5、投稿地址:中共江安县委宣传部(302)办公室;邮编:644200;联系人:王艳军;联系电话:0831—2620263;邮箱:799656207@qq.com。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江安县委宣传部。
六:成立组委会
为顺利推动征集工作,成立江安县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组委会。
七:评选方法
1.征集工作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将进行初步筛查,把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归纳整理,送组委会初评。
2.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学者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报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审议。
4.审议结果报县委常委会通过后,由组委会通过县级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并对入围作品组织网络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选参考依据。
5.评选结果最终由县委常委会再次审定。
6.具体评选办法由组委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八:奖项设置
评选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特等奖:奖励人民币 10000 元
一等奖:奖励人民币 3000 元
二等奖:奖励人民币 1000 元
三等奖:奖励人民币500 元
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九:其他说明
组委会对本征集活动各条目均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投稿方式
附件:江安县形象标识(LOGO)投稿申报表
识别下方二维码,立即下载附件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