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8-9-23 07:28:05

关于博白县双拥文化作品征稿启事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江南洪荒之力BT 于 2018-9-23 07:33 编辑

关于博白县双拥文化作品
征稿启事的通知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关于印发《博白县争创自治区级双拥模范城工作实施方案》(博发〔2018〕7号)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双拥宣传和双拥文化的建设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同意,为我县今年争创双拥模范城评比夯实基础,县双拥办决定开展以“奋进新时代共绘双拥图”为主题的2018年博白县双拥文字类作品和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欢迎我县广大文学、书法、美术、摄影等文艺爱好者(含驻博部队现役军人和博白籍的现役军人)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
  县双拥办、县文联


征稿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征稿范围
  博白县辖区范围内

  (二)内容及要求

  1. 双拥文字作品类
  内容要求:内涵深厚,内容健康向上,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主题,反映我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宣扬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良好风尚和双拥先进典型。描写我县带头致富,在社会各行各业做了贡献的优秀退役军人;支持配偶安心服役,在部队建功立业的好军嫂;拥护党和政府、热爱驻地人民,并做出了成绩的部队现役军人。以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为牵引,紧紧围绕深化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文章。
  作品体裁:各类体裁的文学作品、通讯和理论性文章、歌曲(要求谱好曲)均可。
  评奖等级及奖励:一等奖3名,各1000元;二等奖6名,各500元;三等奖若干名,各200元。

  2. 书法、美术、摄影类
  内容要求:以“奋进新时代共绘双拥图”为主题,反映我县双拥工作成就,各行各业在争创“自治区级双拥模范城”活动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拥军优属、爱心献功臣等双拥共建活动;驻博部队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及部队保家卫国风采的作品等。

  (1)书法作品:
  ①不超过4尺(136×68cm,竖幅),不小于4尺对开;
  ②不收手卷、册页作品;
  ③体现“爱国拥军、拥政爱民”为主题的诗词、联、赋、格言;
  ④书体不限;
  ⑤所有作品不装裱;
  ⑥内容附释文。

  (2)美术作品:
  ①国画不超过4尺(竖幅),不小于4尺对开,所有国画作品不装裱;
  ②油画、漆画作品高、宽边长(加外框)不超过1。6米。版画(不展出版画原版)、水彩、粉画,作品尺寸高不超过150厘米、宽不超过100厘米。

  (3)摄影作品:
  ①每人投稿数量不限。
  ②作品创作地点须取材博白县境内。经核实不在博白县范围内拍摄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且不得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和涉密范围,不存在知识产权及肖像权纠纷。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次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奖项不再替补。主办方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项。
  ③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使用数码、胶片相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彩色、黑白不限。可以接片,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允许构图剪裁和适度调整锐度、对比度、色阶、色温等。参赛作品可用单幅或组照(组照每组4-6幅,按单幅计)。作品需注明名称、图片说明、拍摄地点等信息。
  ④每幅参展作品压缩为jpg格式小图(长边为1000像素,文件大小200-500K)。
  ⑤获奖和入选作品必须提供调整好的JPG格式电子文档,短边不小于2000像素,单张照片文件不小于2M,文件必须包涵exif格式信息。
  ⑥作品评选入围后,组委会将向参赛者调取原始数据文件以验证原创性。参赛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指定格式的文件。未如期送达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评奖等级及奖励:一等奖6名,各800元;二等奖12名,各400元;三等奖若干名,各200元。


投稿方式
  文学作品、摄影作品采用网上投稿,邮箱:nanliu0775@163。com(投稿请注明:双拥投稿),联系电话:0775-8222061。
  书法、美术作品投稿送(寄)地址:博白县文联(投稿请注明:双拥投稿),联系电话:0775-8222061。




作品征集时间
  征稿时间2018年8月5日起至10月10日止。


其他事项
  (一)曾参加各类比赛并获得设区、市、县入围名次奖(含入围)的作品,不可参赛。
  (二)所有作品,择优在《南流》刊登。
  (三)9月中旬,从征集来稿中选拔部分有创作实力的作者参加“奋进新时代,共绘双拥图”双拥文化采风活动,以拓宽视野,争取创作出更优秀的双拥文化作品。
  (四)审稿评奖时间:2018年10月13日前。
  (五)选稿结集成书时间:2018年10月15日,入选作品有相应稿费。
  (六)所有来稿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体裁、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及通讯地址。


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一)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主办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有优先收藏作品的权利;其余不收藏作品一律退还所有者,请所有者在11月份到县双拥办领取,过期不取者,视为放弃。
  (二)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三)本次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四)凡送作品参加本次活动的作者,皆表明认可并遵守本活动的各项规定。

  博白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5日

  (来源:县双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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