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8-10-7 07:19:33

“华新杯”全国散文作品大赛启事

本帖最后由 江南洪荒之力BT 于 2018-10-7 07:21 编辑

为了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展现朝阳经济文化发展成果,讴歌辽宁华新建设集团在改革开放40年中取得的辉煌成就和突出的社会效益,进一步扩大华新集团的影响力和美誉度,用艺术的形式展示华新集团辉煌业绩和优秀的企业文化,推动华新集团在新时代的大发展、大作为,促进朝阳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特举办“华新杯”全国散文和摄影作品大赛活动。“华新杯”全国散文作品大赛启事如下:
一、主办单位

辽宁华新建设集团

辽宁省朝阳市作家协会
二、征集范围

全国文学作者均可参赛。
三、征集时间

2018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

四、作品内容

反映辽宁华新集团几十年来在建筑、房地产开发、天然气的推广应用和市场开发、生态农业开发、精准扶贫等各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在企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用文学的方式展示华新集团的发展成果、发展现状和企业美好的未来。



五、作品征集要求

参赛散文作品不少于2000字。注明:华新杯大赛。

参赛作品务必写清作者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参赛作品均通过电子邮件投稿,收作品邮箱:cyhxzw666@126.com

联系人:周艳丽、郑宪宏。

联系电话:13504216575


六、评审办法

大赛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组织评选。

评委的作品不参评。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隐去作者姓名、地址,对参赛作品编号,然后进行评选。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4000元;

二等奖3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

三等奖5名,各奖人民币500元;

优秀奖20名,各奖人民币200元。

2018年12月公布评奖结果,届时召开表奖大会,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八、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相关法律纠纷,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2、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3、凡获奖作品即视为授权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之使用权。主办单位将参赛作品用于宣传、书刊、画册、以及与本次比赛相关的评审、宣传、网站、展示等时,不再另行支付稿费。
本启事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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