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8-11-15 06:46:59

5000元 河南省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名称及形象标识(logo)开始征集 19,1,10

设计要求   
1. 能够体现河南省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内涵和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符合河南省妇联妇女儿童公益服务的宗旨(公益服务的宗旨是:动员、整合、组织各方力量补齐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民生短板,助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2.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省份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名称及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3. LOGO应采用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4. LOGO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5. 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6. 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或photoshop格式)。

评选方式   


1. 征集作品阶段
(11月5日—12月10日)。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作品。
2. 公众投票阶段
(12月11日-12月30日)。将入围作品在河南省妇联网站、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网站(http://www.hnfejjh.org.cn/)中原女性之声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公众号:zynxzs)、及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公众号: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hnsfnetfzjjh)对外发布,并开设网络投票窗口或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公众号: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动员社会各界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
3. 专家评审阶段
(12月30日-1月10日)。在初评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专家对作品进行终评,确定获奖作品和获奖人。
4. 奖励
河南省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名称及河南省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形象标识(logo)作品经初审入围,即发给入围奖金1000元。
经专家终评,获奖的 河南省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名称,颁发证书并发放奖金3000元。获奖的河南省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形象标识(logo),颁发证书并发放奖金5000元。
5. 备注
奖项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评选方式

1. 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活动主办方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拥有追偿的权利。
2. 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3. 应征作品一经采纳使用,作品的著作权归活动主办方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所有,主办方对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者部分采用的权利,同时拥有最终入选作品的知识产权。
4. 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征集作品。
5. 所有征集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6. 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所有。
7. 本通知为要约邀请。参加征集活动者提交应征设计作品即视为要约,上述规定和要求为要约内容。

投稿说明


所有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请投稿者在邮件中注明设计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并将作品打包压缩后上传。在邮件主题写明河南省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名称及形象标识(logo)应征字样。
电子邮箱:hnsfjhbgs@163.com
咨询电话:0371-61700780
15039272700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月10日


其他说明   

★ 河南省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名称及形象标识(logo)最终确定后,将在省妇联官方网站(河南妇联网)、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中原女性之声)(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上正式公布。
★ 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征集活动的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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