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8-11-19 06:15:06

安康示范区创建宣传主题、宣传口号征集公告

本帖最后由 江南洪荒之力BT 于 2018-11-21 16:37 编辑

为进一步提高安康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影响力、感召力和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动员安康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创建活动。安康市群众艺术馆、安康书画院、安康学院艺术学院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陕西省安康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招贴画有奖设计征集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 征集时间
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2月20日
二、 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面向全社会,任何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
三、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安康市群众艺术馆安康书画院安康学院艺术学院
四、设计主题
   围绕安康示范区创建宣传主题、宣传口号展开创作(宣传口号见附1)
五、联系方式:
13709152805刘老师
六、作品要求
      1.能够充分体现安康特色文化内涵,充分表达出安康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主题和重点工作。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突出安康特色,传承安康的历史文化、多元文化、创新文化、时尚文化、惠民文化,彰显安康城市风貌。
      2.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稿件要求原创,不得抄袭(宣传招贴画内容出现雷同的,以投稿时间先后区分,首选先投者稿件)。
      3.设计为色稿,宣传主题与配图意境融合,并提供100-2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整体设计应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利于在多种媒介上宣传。
七、提交方式
   应征者应在指定时间内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采用网络投稿的方式参与活动,发送至活动指定邮箱:(107863252@qq.com)。压缩包名称、格式为:“宣传招贴画-姓名XXX-联系电话”。设计页面规格每张作品图片的尺寸为A3幅面,图片格式为jpg,色彩模式为cmyk,分辨率为300dpi,作品图片命名方式为:作品题目,作品图片排版横竖均可;作品页面上除显示内容设计说明外,不能显示作者的任何个人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稿作品。每位参赛者投稿作品件数不限,但需一次性投递。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人民币5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人民币3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20名:奖金人民币100元+荣誉证书
九、评选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初评:征集结束后,将组织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打分。选出票数前30名的作品进行公投。
   (二)公投:初选结束后,通过主办方网站、微信等形式向公众公开,组织相应的网上投票进行公众意见反馈,得出该30部作品的公众投票排序,并按新顺序再次计分。
   (三)终评:按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小组投票分别占40% 和60%的权重,将两次分数相加,选出总分排列前10名的作品,交由活动主办方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次。
   (四)评审结果将在主办方网站、微信上公布。
十、其他说明
   1.所有征集者均同意授权本次征集活动主办单位对其选送作品进行非商业性宣传,来稿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2.来稿来文不得一稿多投,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法律问题,后果自负。设计者或者单位须保证对设计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宣传和转让其设计的作品或宣传其设计的作品。设计的作品涉及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品本人或单位负责。
   3.获奖作品的使用、开发等权利归安康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4.未获奖的作品由作者自行处理。
   5.获奖作品将以原创或修改稿方式应用于安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宣传。
   6.本次宣传招贴画设计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1:宣传标语
1、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文化生活需求;
2、增强文化自信,彰显文化自觉,大力提高文化软实力;
3、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人人共建公共文化示范区,全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5、落实公共文化免费开放政策,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6、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7、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8、弘扬安康创优精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9、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10、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文明和谐美丽新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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