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古零镇旅游宣传口号的启事 1,5
为进一步打响古零镇旅游品牌,提升古零特色旅游小镇的知名度,促进古零旅游经济的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古零镇旅游宣传口号,具体方案如下:一、主办单位
马山县古零镇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马山浩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征集时间
2018年12月5日-2019年1月5日
四、征集要求
1、宣传口号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
2、口号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能充分反映古零镇旅游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独创性。字数控制在20个字以内。
3、要求内容独特新颖、文辞大气,响亮有力、琅琅上口、便于记忆,符合消费者、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具有较强的文字震撼力、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4、写明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字数在300字以内。
五、投稿方式
1、关注[浩森中央公园]微信公众号。
2、点击下方菜单栏[精彩活动]-[征集活动],进入投稿页面投稿。
六、评选办法
征集阶段结束后,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组织初评、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程序进行评选,选出优秀作品,并将评选结果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或同等价值的古零镇相关旅游项目)。
二等奖各2名,奖金各1000元(或同等价值的古零镇相关旅游项目)。
20名优秀奖可获得由承办方提供的精美礼品一份。
入围的50个作品作者,可获得由承办方提供浩森中央公园项目购房优惠2000元。
八、说明事项
1、每位作者提供的宣传口号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参与者承担。
2、每位作者投稿的作品不可反复修改,重复投稿。所有作品以首次投稿内容为准。
3、所有征集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所有来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否则将无法领取奖金。
4、宣传口号一经采用,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作者须保证提交作品均未公开发表过,所有作者必须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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