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 关于征集新罗区公益形象标识(logo) 的通知 12,21
导读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新罗区志愿服务事业的蓬勃发展,凝聚志愿力量,展示志愿者风采,积极培育具有新罗特色的志愿文化。为统一和规范新罗区公益事业形象标识(logo),进一步激发市民、志愿者归属感,提高社会参与度,加强宣传,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罗区公益形象标识(logo)。
01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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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要求
1.能够体现新罗区公益服务内涵和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地区、组织公益项目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3.logo应采用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4.logo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5.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6.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或photoshop格式)。
03
作品提交
作品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提交,应征作品可采取以下两种途径投稿:
1. 发电子稿。发送至壹公益组织服务社工作邮箱:ygy0597@163.com,文件名请注明“LOGO征集+作品名称”,邮件内容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名称、电话(含手机)等应征者个人信息。
2. 送纸质稿。在稿件背面写清作者姓名、单位名称、电话(含手机)、邮箱、邮寄地址等,并邮寄或送至龙岩市新罗区南城街道登高中路龙岩市青少年宫109室。
截止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或纸质邮件时间为准。请勿在作品文稿上留有作者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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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盗版他人设计。如若产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2. 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修改权、注册权、使用权等)归主办方所有。
3. 主办方有权对成为形象标识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4. 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时,有权对入围稿件部分元素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
5. 应征作品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6. 应征者参与本应征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7.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龙岩市新罗区壹公益组织服务社。凡有投稿,均视为投稿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未尽事宜,主办方可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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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确定初选入围作品,并通过媒体公开征求意见后进行复评,最终将分别评选出logo入选奖1名,入围奖2名(与入选奖不重复计发)。
经确定最终采用的logo作品,其创作者(个人或团体)可获得奖金3000元,其入围logo设计作者(个人或团体)需与主办方签署《著作权确认书》;入围奖作品其创作者(个人或团体)可获得奖金1500元。
如本次征集作品未达质量要求,主办方有权决定新罗区公益形象标识延迟产生、暂时空缺。
咨询电话:0597-211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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