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 宝丰县农特产品区域品牌名称有奖征集公告 1,3
为促进宝丰县电子商务发展,扩展宝丰县农特产品销售市场,推进宝丰县农特产品区域品牌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宝丰农特产品品牌形象,扩大宝丰县农业,特色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宝丰县商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要求,结合宝丰农特产品网络营销的需要,特组织开展宝丰县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称有奖征集活动,现将征集活动相关事项进行公告,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广泛支持和参与。一、征集内容
征集宝丰县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称。
二、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3日(纸质信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三、作品要求
1、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称要突出宝丰县“山水宝丰、人文宝丰”,充分体现宝丰文化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宝丰产品的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等深刻内涵,主题突出,具有较强吸引力和传播力,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推广。(例“原本卢氏”,“水源西峡”,“老家镇平”)
2、县域公共品牌应言简意赅、朗朗上口,有较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和谐自然,积极健康。公共品牌以4个字为最佳,其中宝丰两个字不能在一起。例如“大美宝丰,魅力宝丰”。
3、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作品设计或作品中任何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应遵守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要求。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四、征集规则
1、获奖作品,即视为接受主办方委托创作,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完全的财产权利,包括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等。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宝丰县商务局所有,并有权用于推广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传播等。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2、应征者的作品如有雷同,以报送时间在先的应征作品为准。
3、凡参加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五、评选与奖励办法
1、评选方式:征集时间结束后,宝丰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士对征集作品进行座谈会逐一进行评选。
2、奖励办法:从征集的作品中评定一名获奖者,颁发3000元奖励金。
3、获奖公告:作品获奖后,宝丰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宝丰商务局公众号及其它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告获奖作者信息,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本人。
六、联系方式及要求
1、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宝丰县商务局电商股
邮编:467400
联系方式:133 8371 2043(同微信)张金生
177 1836 7506 张少贞
邮 箱:13383712043@163.com
2、入选作品投稿人必须提供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承诺书,并与应征作品同时寄送至活动主办方。
3、本次征集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应征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宝丰县商务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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