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元 “天蒙杯”美文大赛征稿启事重磅发布
随着11月6日,山东作家鲁商集团创作基地在费县沂蒙山银座天蒙旅游区的揭牌,让越来越多的作家、诗人、文学爱好者们知道、了解了在“沂蒙山区”还有这样一个风景优美、文化历史底蕴深厚的地方。如今,紧随揭牌仪式之后,一场以鼓励更多的作家、诗人、文学爱好者前来费县沂蒙山银座天蒙旅游区采风创作的“天蒙杯”美文大赛于即日起正式启动。据悉,本次征文大赛除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纪念奖外,还特别设立特等大奖,奖金两万元。通过文字让世界知道“蒙山沂水”之美
有着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历史底蕴的沂蒙山区,“文化底蕴”一直是其标志之一。蒙山沂水,自古至今便是文人骚客聚集地,唐代大诗人李白、杜甫曾结伴游蒙山,杜甫写下了“余亦东蒙客,怜君如弟兄”的著名诗句。2018年11月6日,山东作家鲁商集团创作基地在费县沂蒙山银座天蒙旅游区揭牌。
当下,在这块有着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广袤土地上,打造“文化品牌”“精神高地”尤为重要。由山东省作家协会、鲁商集团主办,《山东商报》社、中共费县县委宣传部、沂蒙山银座天蒙旅游区承办的“天蒙杯”美文大赛即日起正式启动。以此鼓励更多的作家、诗人、文学爱好者踊跃前往费县沂蒙山银座天蒙旅游区进行采风(省级及以上作协会员持会员证免门票),以“蒙山沂水”为魂,创作出一篇篇优秀的美文佳作。大家通过手中的笔、通过笔下优美的文字,把沂蒙山区的风土人情、险峻雄奇、文化底蕴,和感天动地的沂蒙精神在这里传承并发扬。同时,更用文字去激发它的魅力,把它的美、它的深厚的人文内涵和自然风情向中国敞开、向全世界敞开。
具体大赛详情如下:
“天蒙杯”美文大赛征稿启事
一、参赛作品要求
①本次征文大赛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关注、参与、探索、引领为主旨,面向广大作家、诗人,以及文学爱好者(不分年龄、性别、国籍)征集作品,题目自拟,以散文、诗歌、民间文学及歌词作品为主。
②参赛作品需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积极向上,情调健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字生动、形象、简洁。
③所有参赛稿件均须体现沂蒙山银座天蒙旅游区特点特色,文章内容含“天蒙”字样, 参赛作品统一为未发表的首发原创作品,且用规范的汉语写作,符合通用的语言习惯。
④每位作者投稿要求诗歌不超过3首(组诗不限),散文、民间文学、歌词不超过3篇。诗歌作品行数不限,散文、民间文学、歌词作品1000—10000字。
二、活动时间
截稿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3月30日24时(作品以word格式提交,标题用宋体三号,正文用宋体五号,并用楷体五号标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业、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稿件征集结束后,由专家评委经初审及终审,投票选出获奖作品。大赛获奖名单将在《山东商报》及多家网站公布,颁奖典礼将于2019年举办。
三、奖项设置
即日起,省级以上作协会员、散文学会及诗歌协会会员持会员证可免天蒙旅游区门票。
特等大奖1名,奖励20000元人民币;
一等奖1名, 奖励6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2名, 奖励各3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3名, 奖励各1000元人民币;
优秀奖若干,奖励200元人民币;
纪念奖若干,发放纪念奖品;以上所有奖项均发放证书。
咨询电话:0531-88197627;投稿邮箱:tianmengbei2018@sina.com。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商报》社与沂蒙山银座天蒙旅游区所有。
“天蒙杯”美文大赛作品版权说明
①本次大赛一经投稿,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入选作品版权归沂蒙山银座天蒙旅游区、速豹APP新闻客户端所有,享有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展示、媒体发表、出版书籍等)微信平台、书刊、微博、网站、宣传片等相关宣传活动中的永久使用权,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②参赛作品必须是在2018年11月7日之前未发表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文责自负。非原创作品,一经举报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注:指未在报刊、杂志、书本等渠道上发表的作品,已经在网络和微信上发布但没有版权协议的均可投稿)。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著作权、版权、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大赛组委会保留取消相关作者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③参赛作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此信息将作为作品著作权归属及活动奖励的依据。因资料不准确、不完整引起的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④严禁一稿多投。在此次大赛结束前,参赛作品不可未经沂蒙山银座天蒙旅游区同意独自或结集在纸质媒体上发表或出版,不可在大赛指定网站以外的其他网络媒体上发表五分之一以上的内容,也不可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文学大赛或类似征文活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组委会保留追究的权利。
⑤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参赛作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规则及其他参赛要求。
⑥参赛作品由《山东商报》社负责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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