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花园,微笑有约--音乐厦门城市之歌征集2020.11止小样
本帖最后由 bt江南洪荒之力 于 2020-10-15 14:38 编辑海上花园,微笑有约
房玉军
声声白鹭,情深意切,
热烈欢迎八方来客;
三角梅花,绽放笑靥,
倾洒温馨奉献执著。
缕缕阳光,开心喜悦,
凤凰木树朝气蓬勃;
海上丝路,荡漾清波,
一带一路春风承诺。
海上花园,微笑有约,
开放胸怀包容世界;
城在海上,倾听浪花唱歌,
海在城中,知音两情相悦。
海上花园,微笑有约,
四季如春,香醉日月。
海的魅力,文明花开和谐,
美丽厦门,谱写盛世传说。
271500 山东东平县佛山街红盾花园四号楼东单元101室
手机 13561782286
邮箱:sddpfyj@126.com
2020年度音乐厦门——城市之歌全国原创作品征集启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推进我市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助力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等重要节点,音乐厦门开启新一年度城市之歌全国原创作品征集活动,启事如下:
一、活动主旨: 通过音乐厦门——城市之歌全国原创作品征集活动,深入挖掘和打造一批优秀原创音乐作品;通过征集活动宣传美丽厦门、爱心厦门、文明厦门、健康厦门的美好形象;用优秀原创音乐作品提升厦门文化影响力。
二、作品主题: 内容健康向上,类型不限,词意简洁,情感充实,旋律通俗优美,正能量接地气,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结合当下时代主题;欢迎更多具有多元曲风和样式的音乐作品参赛。主要征集以下两个主题的音乐作品:
1.以庆祝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为主题,2021年是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用音乐讴歌厦门特区建设40周年壮丽征程、书写时代乐章。
2.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节点及“中国梦”主题,为伟大时代鼓与呼,书写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程、史诗篇章。
三、作品要求:(一)应征歌曲要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人民放歌、为时代立传。
(二)作品要求题材广泛,内容丰富,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具有生动的地域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
(三)作品形式、体裁、风格不限,独唱、重唱、合唱等均可。
(四)旋律优美,通俗流畅,朗朗上口,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便于群众传唱。
(五)同一作者提交的作品不得超过三首。
(六)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并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应征作品不得抄袭,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自负。
(七)应征作品不得有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四、作品征集时间: 2020年5月—2020年11月。
五、征集形式: 应征者将作品制作成音频小样(DEMO),纯伴奏和演唱各一份,并附打印词曲谱(A4格式),投稿时请注明参赛者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络电话等。
六、评选方式: 在2020年12月,分别评选出10首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主题优秀作品,及10首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节点及“中国梦”主题优秀作品。
七、奖励办法: 被评为优秀歌曲的作品,每首奖励6000元人民币(含税)。
八、活动亮点: 优秀歌曲作品将被收录进音乐厦门专属原创音乐专辑中;将被上传全网试听平台、音乐厦门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大网络音乐平台,成为音乐厦门的一张流动的试听明信片;并有机会受邀参加市级主题晚会。
九、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所有参赛作品均视为创作者接受主办方的委托所创作。参赛作品著作权归属于创作者本人。主办方对获奖参赛作品享有三年无偿的使用权,除著作权人在自己的作品展示中使用外,未经主办方许可,任何人包括著作权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授权使用该作品。主办方在使用获奖参赛作品过程中享有对该作品的修改、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汇编、翻译等权利。
十、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活动配套版权代理登记服务,本着自愿有偿的登记原则,应征者可委托主办方代理版权登记事宜。应征者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委托主办方代理版权相关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版权评估、版权融资、版权交易等,具体内容另行约定。
应征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歌曲须是为本次活动创作、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如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应征者自负。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xmgd909@qq.com或3141714463@qq.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21号厦门广电中心10楼厦门音乐广播“音乐厦门”—城市之歌原创作品活动办公室
邮编:361012联系人及电话:付伟,0592-5301003
版权登记咨询电话:0592-5953686,0592-5953687
音乐厦门组委会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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