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山春”杯诗词大赛征稿
一、活动主题“恒山春”杯诗词大赛征稿活动。
二、目的意义
阳春三月,北岳迎春,为了更深的挖掘恒山厚重久远的酒文化历,融入浑州大旅游产,彰显恒山酒文化的独特魅力,现面向广大诗词爱好者隆重征稿。
三、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浑源县恒山酿酒厂有限公司
四、活动要求
围绕“恒山春”主题,征集原创诗词作品。
五、作品要求
1.作品以“恒山春”为主题,创作与恒山、白酒、春天等为主题的古诗词、现代诗词;
2.作品主题突出,立意新颖,积极向上。体裁可以为绝句、律诗、词、现代诗;古体诗依《平水韵》作,词依《词林正韵》作,不收新韵诗词;现代诗每首不超过30行,组诗不超过三首。
3.来稿文档请注明:作品名+姓名+联系方式。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价值8000元的恒山春藏酒)
二等奖二名(奖价值3600元的恒山春老酒)
优秀奖10名(奖价值408元的恒山春烧酒)
七、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
1.征集时间:通知发布日—2021年4月15日
2.评审时间:网络投票2021年4月20日-30日
专家组评审2021年5月1日
3.投稿方式:投稿邮箱:495996906@qq.com
(主题:恒芪康·恒山春诗词大赛+作品名+姓名+联系方式)
(二)活动须知
1.作品一律提交电子档,注明身份信息;
2.严禁抄袭、剽窃、代笔,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3.主承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宣传恒芪康、恒山春等相关白酒系列产品的宣传手册、出版物、明信片、图册、网站媒体、路牌广告及有关场所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4.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5.本次比赛活动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始作品;
6.评奖原则:同一作者的作品只能获得一个等次奖;
7.承办方将邀请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现场打分和网络投票方式评选;
八、其他事项
1.凡本次活动的参赛作品,主办方均视为作者已同意并决定遵守以上条款规定。
2.本次大赛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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