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 2021-3-31 18:32:26

关于征集龙岩村香菇文化展示戏台楹联的公告

关于征集龙岩村香菇文化展示戏台楹联的公告
天下香菇源,开史在庆元。800多年前,龙岩村村民吴三公开创了森林菌类人工栽培利用之先河,香菇开始了造福人类的历史。2014年,“浙江庆元香菇文化系统”入选第二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龙岩村是庆元县重要香菇文化体验区,更是“浙江庆元林-菇共育系统”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考察点,为更好的向世人展示庆元香菇文化,在龙岩村吴三公祠对面兴建了香菇文化展示戏台。为增加文化内涵和提高文化品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开展香菇文化展示戏台楹联征集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1年3月30日—4月30日
二征集内容龙岩村香菇文化展示戏台楹联2副、匾额1块

三征集要求(一)作品应围绕庆元香菇历史文化,提炼吴三公为民造福的人文精神内涵。
(二)作品应构思巧妙,格调高雅,寓意深远,符合联律,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和审美价值。(三)作品需注明创作思路及引用典故说明、注释,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予以修改。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特等奖1名,稿酬5000元;一等奖2名,稿酬1000元;二等奖3名,稿酬800元;三等奖5名,稿酬500元;优胜奖8名,稿酬200元。各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五投稿要求

(一)征集结束,主办方将邀请楹联专家、文化学者、社会工作者组成评委会对征集稿件予以评审。
(二)作品一经采用,概不退稿,著作权、所有权等一切权利归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所有。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稿酬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三)投稿人所投作品必须为原创,享有完全著作权。如因该作品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则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四)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的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公告的所有条款。(五)本活动解释权归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六)参赛作品请寄: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遗产管理科黄卫华(庆元县新建路138号,323800)或发邮件至103370160@qq.com
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文联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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