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 首届“乡村振兴文学奖”征文大赛启事
本帖最后由 学习再学习 于 2021-6-15 16:09 编辑涪陵区石沱镇位于涪陵区西部,地处长江南岸,与长寿区、巴南区接壤,是“长江入涪第一镇”,生态优美,风光旖旎,有“巴首名区、峡江石渡”之称。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特举办首届“乡村振兴文学奖”征文大赛,旨在展示石沱人民在乡村振兴中的昂扬斗志和精神风貌,激励广大作家和文学爱好者挖掘石沱镇丰富的历史、人文、生态等方面内涵,为促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重庆市涪陵区作家协会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文学艺术联合会
二、征稿对象:涪陵区内外作家和文学爱好者。
三、征稿时间: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8月31日止。
四、征文内容:以乡村振兴为主题,以石沱镇的人文历史、风土人情和自然风光为主要内容。
五、征文文体:散文、诗歌(含传统诗词)、小说、纪实文学等体裁均可,字数不限。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500元
凡获奖者均颁发证书、奖金和石沱乡村振兴文学奖获奖作品集,奖金包含稿酬、税金。
七、投稿方式
只接受电子邮件投稿,不接受纸质件。投稿邮箱:117411187@qq.com,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340362345。请在邮件主题注明“乡村振兴文学奖征文”,作品请以Word文档格式,添加附件投稿。文章首页注明征文体裁,稿末请附作者简介,注明作者姓名、笔名、联系地址、电话等。
八、评奖程序
征文结束后,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获奖名单在区内媒体上公布。届时在涪陵区石沱镇举行颁奖典礼,邀请获奖作者参加。
九、其他事项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由作者本人创作,且未正式出版、发表过的作品。凡抄袭或请人代写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获奖资格。若因著作权纠纷引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二)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版权,可复制、翻译、发行、汇编、改编或演出,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作者有署名权,将不再另行支付稿费。投稿参赛即视为认同本说明
(三)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重庆市涪陵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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