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 2021-6-24 17:30:16

河北省水利厅“节水·惜水”宣传标语征集活动开始啦

河北新闻网讯(刘晓丹)2021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推进节水理念、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唤起全社会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意识,加强公众对《条例》的了解,河北省水利厅联合河北新闻网开展“节水·惜水”宣传标语征集活动。一、征集对象河北省社会公众、团队和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接受个人或团体联合投稿。二、征集内容及要求1.以节水、护水、爱水、惜水为主题,以传播节水理念、 普及节水知识为主要内容,要求适用于以宣传栏、宣传展板、横幅为载体的基层传播。2.作品形式可以是节水标语、顺口溜、打油诗等,用语新颖独特、郎朗上口、导向正确、易于传播,带有感染力和鼓动性。每个参评对象可提交1-2个作品。三、征集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15日。四、投稿方式作品以word文档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ebjszj@163.com,稿件中注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邮件和附件名称为“节水宣传标语征集+姓名或单位+联系方式”。五、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征集结束后,活动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1200元;二等奖3名,奖金800元;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评奖结果在河北省水利厅网站及河北新闻网进行公示、公告。六、活动须知1.参赛作品需为原创,不得抄袭,未在媒体公开发表。参赛作品创作者不得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如因此引起相关法律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作品创作者承担。2.自作品提交之日起,活动组委会即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在官网及合作平台播放、印制相关宣传品、进行二次改编等,作者始终享有署名权。3.活动期间,参赛作品不可授权第三方使用,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经组委会及作者许可下,不得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活动组委会如有商业开发需要,将与版权人进行专事协商。4.凡提交作品参加活动,即视为承认并接受以上条款。5.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节水·惜水”宣传标语征集活动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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