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 2021-9-22 06:08:27

“社旗县质量精神”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开始啦

 为有效推进“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全面提升整体质量水平,决定面对社会公开征集社旗县创建“社旗县质量精神”宣传口号,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名称

  社旗县“质量精神”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二、活动组织

  社旗县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旗县委宣传部

  三、活动时间

  征集活动自2021年9月21日起至9月30日截止

  四、应征者要求

  (一)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范围内所有关注创建工作的个人或团体。

  (二)应征者必须正确填写投稿方式中规定的内容,并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

  五、应征作品要求

  (一)立志高远,主题鲜明,充分突出社旗县城市特色和质量发展理念,具有鲜明的倡导性。

  (二)宣传口号做到寓意深远、定位准确、通俗易懂、逻辑清晰、简明扼要,富有吸引力和亲和力,体现出社旗的诚信文化,具有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宣传口号要求14字以内,并在口号后加注释义。应征作品必须为应征者原创,抄袭他人成果者取消资格。

  六、投稿方式

  (一)此次应征作品可以采用邮寄、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投稿3种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社旗县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旗县市场监管局),邮编:473300,联系人:江豪,联系电话:0377-83818917,电子邮箱:sqzjj999@163.com

  (二)请在函件上或电子邮件上注明“宣传口号”字样,并附上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七、评选方式及奖励

  投稿截止后,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作者将获得奖金及荣誉证书。其中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八、相关声明

  (一)所有应征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获奖者凭身份证领取现金,应征作品恕不退还,相同应征作品以先投稿件为准。

  (二)应征人需提交纸质或电子版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三)应征者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抄袭的行为,否则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四)主办方拥有所有应征作品使用权。

  (五)此次评选获奖情况将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本次活动相关事宜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社旗县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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