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松桃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院徽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提高医院的社会知名度与品牌形象,展示松桃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医德高尚、关爱妇女儿童,增强全院职工的凝聚力与向心力,促进医院全面、健康及科学发展,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医院院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01
征集方式?
面向社会各界(含本院职工)公开有奖征集。
02
征集时间?
2021年11月9日-2021年12月31日。
03
征集要求?
1.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庄重典雅、富有美感;
2.造型独特,简洁明亮,能体现妇幼保健服务特色,能凸显“和谐、仁爱、敬业、创新”的院训及“以妇女儿童为中心”等医院核心文化内涵,具有较高的识别度;
3.便于设计转换,易于制作,也适用于标牌、印刷品、车辆等载体使用。
04
作品寄送须知
1.院徽需附创作说明;
2.院徽设计稿统一用电脑设计制作,并请详细说明图案寓意。彩色效果图需附设计释义说明。院徽设计作品请同时提交jpg(分辨率500以上)格式文件和cdr(或ai)矢量文件;
3.投寄稿件均需原创,在稿件上除写明作者工作单位、职业职务和联系方式外,还应写明“该院徽系本人特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所创作,真实无假,愿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附本人签名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所有来稿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回。(应征寄送作品包括设计签名稿件原件和电子版)。
05
版权说明
1.应征作品设计必须由应征者创作,不得有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等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如有上述情况或有嫌疑者,则取消资格,由此引发任何纠纷由作者自行负责,如因此给松桃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造成损失的,由作者承担全部责任。
2.录用作品在支付相应奖金后,其著作权归松桃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所有,设计者不得在其它地方使用该作品。被选用的作品,医院有权对其进行修改,并有出版、改编、发表及宣传等用途的权利,作者不得提出异议。
06
评审程序和奖励办法
(一)评审程序
1.由松桃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筛;
2.录用作品对社会进行公示,广泛收集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舆论监督。
(二)奖项设置
1.院徽经确定录用后,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2.所有公开征集的作品将汇编成册。
07
其他
1.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松桃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相关情况可关注我院公众号:“松桃妇幼之家”。
2.来稿请寄送至松桃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党建办,邮编554100;电子邮箱:422653121@qq.com;联系电话:13885683329。
松桃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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