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 2021-11-15 15:43:30

中共行唐县委人才办关于征集“行唐人才”品牌宣传语、主题标识的通知

为进一步扩大人才政策知晓度、覆盖面和吸引力,营造良好人才氛围,建设人才友好型城市,创响行唐人才工作品牌。即日起至11月30日,行唐县委人才办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行唐人才”品牌宣传语、主题标识(LOGO)。

  一、征集内容及设计要求

  1.品牌宣传语。要求字数在6-15个字,既能语言精练,表意准确,高度提炼行唐人才工作形象,又能朗朗上口,易于记忆,便于宣传。

  2.主题标识(LOGO)。要求突出行唐特色,外形简洁、构思精巧、寓意深刻,要有象征性、创意性、感染性和视觉冲击性,充分反映行唐特色和人才工作特点,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作品以A4幅面白底绘制,注明标准色,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3.所征集内容均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

  4.投稿时需在稿件里简要说明品牌宣传语、主题标识(LOGO)的设计理念。

  二、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xtzzbrck@163.com,同时在附件中写明作品名称、作品简介、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三、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2021年12月1日-12月15日,行唐县委人才办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筛查后,组织相关单位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

  “行唐人才”品牌口号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1名,奖金400元;三等奖1名,奖金300元。

  “行唐人才”LOGO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1名,奖金400元;三等奖1名,奖金300元。

  四、其他事项

  1.应征作品要求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其它知识产权和专有权,如有任何侵权行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者自行承担。

  2.获奖作品的应征者获取奖金后,作品的著作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享有“行唐人才”品牌口号、LOGO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包括对其修改、展示、出版等)。获奖者今后不得自行使用和转让第三人。

  3.评选结果将在行唐县融媒体中心公众号、行唐周报、行唐发布等官方媒体上公布。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联系人:宋天宇

  联系电话:82992752

  邮箱:xtzzbrck@163.com

  中共行唐县委人才办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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