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 2021-12-15 16:21:14

关于温州大学众创空间(科创大楼)命名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温州大学众创空间名称管理,提高学校众创空间的社会认知度,引导全校师生关注、支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集思广益,凝聚智慧,现决定开展了温州大学众创空间(科创大楼)名称网络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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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名征集内容

  温州大学众创空间(科创大楼四层、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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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名征集要求

  1.命名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命名的规定,符合社会道德风尚,不得不得抄袭他人版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具唯一性。

  2.命名要立意鲜明、精炼贴切,言简意赅,便于识别和记忆,注重体现学校创新创业的文化底蕴、历史传统和办学特色。

  3.征名一经采用,作品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媒体发布权归“温州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所有,且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4.投稿作品通过点击下方链接方式报送,并附命名、构思说明及其含义。

  5.命名方案中名称如有重复,按照提交时间顺序为准。

  03

  报名方式

  点击“阅读原文”在线报名

https://www.wenjuan.com/s/UZBZJvUkCg/

  04

  命名征集范围和时间

  1.征集时间:12月14日—12月21日

  2.征集范围:温州大学全体师生

  05

  征集活动奖项设置

  最佳提名奖1名,1000元

  优秀入围奖5名,200元

  本次奖金全部由创业校友积水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刘光宇个人捐献。

  06

  温州大学众创空间简介

  温州大学2007年建成大学生创业园,2014年设立温州大学众创空间,先后被认定为浙江省优秀众创空间、国家级众创空间。学校构建了实务导向的“专业创业工作室—学院创客空间—学校众创空间—社会创业平台”的创业实践四级孵化体系,打造了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一站式、立体化创客空间,同时整合凝练全校学科特色、专业资源,鼓励师生共创、专创融合,系统推进“一学院一空间计划”,已推动成立18个院级创客空间,形成了1+X+Y的分布式创业实践体系。

  此次征集命名的温州大学众创空间(科创大楼)位于温州大学科技综合大楼四层、五层,占地面积3400余平方,主要面向温州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优先考虑项目具有科技创新、技术发明的学生团队和师生共创团队。

  温州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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