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宜春幼儿师专校徽、校歌征集 4月20日截止
http://www.gacycu.cn/newsshow.asp?id=168一、校徽设计要求
1、寓意深刻。能充分体现办学特色和办学理念,展示“幼儿师专”的深刻含义,设计应包含中文“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字样。
2、设计新颖独特。品位高雅,图案简洁凝炼、美观大方,易于识别,视觉冲击力和艺术表现力较强。
3、具有标志性。适宜作为学校对外宣传,以及进行校园及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
4、成稿效果图用电脑制作或手绘均可,设计图色彩以不超过三色为宜。设计样本和终稿必须提交矢量图以及源文件(psd或者其它格式的源文件),须提供A4纸彩色稿1份,设计图须附有500字以内的设计思想,构思规则、色彩说明(配色方案)。
二、校歌创作要求
1、谱曲要激情澎湃,旋律优美,流畅动听,雅俗共赏,便于传唱。
2、歌词要朗朗上口,催人奋进,内涵丰富,寓意深长,能够反映学校的历史、现状和未来,体现办学理念和价值追求。
3、表现形式以合唱或齐唱为主。
4、词、曲可同创,也可分别创作;可联合创作,也可独立完成。
5、词作品需交打印稿,曲作品交五线谱;词曲同创者原则上要求交词曲成稿及音乐小样。
三、投稿要求
1、作品均为未公开发表新作,如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发现获奖应征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立即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所发奖金。作品被采用并支付奖金后,作品著作权、使用权和修改权均归学校所有。
2、投稿者亦可用光盘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投稿,也可直接送至学校党政办公室,投稿者须在稿件的右上角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电话及其他个人资料。
3、征集日期:2014年4月8日—— 2014年4月20日。
四、评选办法
1、征集活动结束后,学校将聘请专家、教授,组成评审委员会。
2、评选活动安排初评、复评、总评三轮研讨评审,筛选出若干数量的入围方案。
3、将评选出入围方案,提交学校党委会讨论后最终确定采用方案。
4、每项设若干数量的入围奖,每名奖金1000元,如果方案被采用,则每名奖金为2000元,学校对入围方案均颁发荣誉证书。
5、活动解释权归学校。
地址:江西省高安市碧落路54号
邮 编:330800
邮箱:gaxqbg@163.com
联系人:学校党政办廖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795-529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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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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