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巴山杯”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第四届“巴山杯”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主办单位
巴山诗社
大赛主题
本届大赛不限题材。
征稿体裁
传统诗词(古体诗、格律诗、词、曲)。
征稿时间
2022年1月16日—2022年3月31日。
征稿要求
1、传统诗词(古体诗、格律诗、词、曲)。每位作者可投5首,限投1次。
2、格律诗限平水韵(作品须经搜韵校验合格),词限词林正韵、词律依钦定词谱(作品须经搜韵校验合格并附相应词谱),曲限《中原音韵》并附曲谱。也可用新韵,请注明。同一首作品新旧韵不得混用。
3、已获评历届“华夏诗词奖”一等奖、“诗词中国”传统诗词创作大赛一等奖、“足荣杯”年度好诗词奖和历届“巴山杯”入围作品不得参评。
4、来稿请一律在邮件正文中发出,不得使用附件发送。
5、投稿作品须为原创,文责自负,组委会不承担连带责任。必须实名参赛,如有抄袭、个人资料造假、或同一人用不同姓名多次投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经查实,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拉入“巴山杯”诗词大赛和《巴山诗词》(含微刊)黑名单。
6、参赛作者享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和编辑出版权,以及在网络媒体宣传的权利,凡参赛者即视为同意。
7、大赛投稿专用邮箱:bsscbsb@163.com,稿末请注明参赛者信息(含真实姓名、邮编、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银行卡账号及开户行信息、100字以内个人简介)。
8、大赛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参赛。
奖项设置
“巴山杯”奖10首,各奖5000元,颁发“巴山杯”和获奖证书,连同其他优秀作品汇编成册。
评选与颁奖
由评审委员会全程糊名独立评审。
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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