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河南科技大学第五附属医院)院徽评选规则
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河南科技大学第五附属医院)院徽征集评选规则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河南科技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是洛阳市卫健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康复、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为确保从所有参加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院徽征集的作品中,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出彰显医院特色、设计新颖、寓意深刻的优秀作品,特制定如下院徽评选规则:
一、成立院徽评审领导小组
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职能科室及工青妇负责人为成员的院徽评审领导小组,统筹院徽评审各项工作。二、投稿作品评选规则
(一)初评
医院设置专门投票界面,由全院职工对征集到的全部作品进行投票初评。
1. 工作人员对收集到的院徽按照投稿时间顺序排列编号,按照编号平均分成7组。
2. 即日起每天组织1组投票。工作人员每天上午10点前将当天作品放置到投票系统,组织当天投票,每组投票时间为当天10点至22点。
3. 职工每人每天最多选择10个作品,每人每天仅有一次投票机会。
4. 每组作品按照票数多少排序,选取前10名作品进入“初评作品库”。
(二)复评
针对“初选作品库”作品,由专业评审小组(院外专家和医院中层干部组成)进行专业复评,评选出4个优秀作品。
(三)终评
1. 将专业评审小组复评后的作品报院徽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胜出奖1名、优秀奖3名。
2. 终评结果将在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lyswy.com/)上进行公示。
三、相关说明
(一)初选投票仅限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河南科技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本院员工参与,全体职工务必本着公正、负责的态度进行投票。职工不得将投票链接转发至朋友圈或其他公开平台,非医院职工不得参与投票。投票不得有刷票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二)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河南科技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对本次评选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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