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 2022-3-22 06:31:35

桂林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公告

为进一步凝聚全市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唱响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旋律,充分展现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奋力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助力桂林市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决定在全市开展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原创歌曲征集活动。一、活动主题此次歌曲作品征集活动要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旋律,充分展现桂林新时代精神风貌和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特点来创作。通过征集评选活动,推出一批能够深受群众喜爱、能够广为传唱、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优秀歌曲。二、征集范围征集范围:面向桂林市全社会征集。三、作品要求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内容上要求主题鲜明,体现桂林特色,突显各民族团结和睦,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歌颂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团结友爱、顽强拼搏的精神。作品要求思想健康、旋律优美、风格新颖,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具有鲜明的思想内涵、精神内涵和文化内涵,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艺术表现力、感染力,易于传唱。2.提倡作品的形式、体裁及风格多样化,应征作品应为2020年以来创作的原创歌曲作品。3.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包括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有悖于各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不得宣扬宗教和封建迷信思想。4.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杜绝抄袭作品。如侵犯他人著作权,由应征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主办方对获得优秀歌曲的作品拥有非商业性质的宣传推广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5.入选作品的作者可与主办方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可有条件地确认由活动主办方将其作品进行改编、演唱、制作音像制品等再创作权益。四、评选办法1.专家评选:组织专家对所有符合要求的报送作品进行初步筛选,推选出6首优秀歌曲作品。2.奖金设置:活动评选6首优秀歌曲作品,每首奖金5000元,同时颁发获奖证书(奖金为税前)。3.作品展示:获奖作品将在桂林相关媒体平台进行推广播出,力求将歌曲征集活动优秀成果传唱到全市,影响力延伸至全区全国。五、报送要求1.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2.每位词、曲作者报送作品不超过2首,每首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3.词、曲作品须提交简谱1式8份(统一用A4纸打印,要求谱写清晰,1份署名7份隐去作者姓名),录CD小样一份。4.提交作品时,需同时提交《报名表》(见附件或在桂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下载);如团体报送需加盖公章。5.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和相关资料。应征者参与本次征集评选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6.征集作品邮寄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大道69号创业大厦东辅楼4楼421室,相关表格可从桂林市民宗委网站(http://mzw.guilin.gov.cn)下载。联系人:谭庆华,0773-3687058,18077333993,邮箱:glsmwzfk@163.com。
附件:桂林市“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报名表
桂林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桂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附件:桂林市“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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