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标识(LOGO)获奖作品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湖北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知名度,促进保护区事业高质量发展,湖北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自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2月2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保护区标识(LOGO)。本次征集活动共收到应征稿件123份。按照征集公告有关规则,经专家组评审,最终评出“征用奖”1名和“入围奖”5名。现将获奖作品公示如下:一、获奖作品征用奖1名https://www.ideajt.com/upload/P96e20ed930ea4974afc2f35844a76131.png作者:何红琳(安徽 合肥)
入围奖5名(排名不分先后):
https://www.ideajt.com/upload/P5d39b2f3b856420a81990cb84cfd2879.png作者:孙雷鹏(湖北 武汉)
https://www.ideajt.com/upload/P7a439f61b32a4a06bc982a91aeb8a4bb.png作者:谷党伟(河南 洛阳)
https://www.ideajt.com/upload/Pc9673921574f480f869f344e7ea1697f.png作者:陈新华(广东 惠州)
https://www.ideajt.com/upload/Pd6e24943bb364e7eb49f101d97a6ec52.png
作者:王毅(山西 长治)
https://www.ideajt.com/upload/P5cde2458abde4b39beeb417587a81c53.png作者:罗欣然(广东 广州)二、其它事宜(一)获奖作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6日),如对作品有异议或涉嫌侵权,请于公示期内以邮件形式(294069425@qq.com)向我局提出,经查实作品存在篡改、抄袭、侵权等违规问题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二)以上获奖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全部归湖北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有。湖北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有权决定是否最终使用,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运用,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并可授权任何实体使用,不再支付给作者其他费用,作者不得提出异议。(三)感谢参与此次活动的各位投稿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本次活动的关注与支持。工作人员将在获奖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联系相应的获奖作者。
湖北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2年3月31日https://mp.weixin.qq.com/s/27Z_k0dAilmEGxcleNdL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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