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征集雅江县天龙湖景区歌词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雅江天龙湖景区建设,提升天龙湖景区知名度,雅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特面向社会征集歌唱雅江县天龙湖景区歌词一首,借助歌词传达天龙湖的魅力,扩大天龙湖的知名度,让更多人了解熟知天龙湖。特制定如下征集实施方案:本次雅江天龙湖景区歌词征集面向社会大众,雅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为实施组织单位。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4月27日
奖金设置
本次雅江县天龙湖景区歌词以投稿作品被采用为依据,作品由雅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颁发奖金和证书。奖金设置5000元。
征集要求
1、作品要充分反映雅江县天龙湖资源特色优势,彰显雅江天龙湖的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并适用于广泛传唱需要。
2、作品要语词精炼,主题鲜明,朗朗上口,易读易记,方便传播,符合居民和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作品字数不限,参赛者需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说明300字之内,作品须为原创,未曾公开发表和使用。
3、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限。
评选办法
由雅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相关领导、相关领域专家和学者,对所有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填写作者资料。具体包括:作者姓名(单位、团体名称)、联系电话和个人(单位、团体)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2、所有应征作品以word文档形式投递电子邮箱:2991459324@qq.com联系人: 伍运春联系电话:(手机)18280071551 (座机)0836-5123996
注意事项
1、征集作品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2、作品参赛者提交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均须未被商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且版权未移交他人。
3、参选期间,参选者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参选作品参与与本征集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概不退还。
5、若有内容相同的作品,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
6、雅江县天龙湖歌词征集活动的未尽事宜由雅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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