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海东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主题内容的启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饮食健康的民生大事。目前,海东市正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着力构建“全程联动、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营造全民参与的食品安全氛围。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决定面向社会有奖征集海东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主题内容。具体要求如下:一征集内容
海东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主题内容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5月15日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四
作品要求
1.主题内容应紧扣“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重点围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安全诚信文化建设、反食品浪费等,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2.主题内容应“简洁凝练、易于传播,浅显通俗、易于记忆,讲究韵律、易于接受”,字数控制在30字之内,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宣传推广(主题内容可参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海东精神等)。3.应征作品须对主题内容作详细的文字说明。五
投稿方式
作品投稿以电子邮件或纸质邮寄的形式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邮箱(hdscjgj001@126.com)或邮寄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172号),联系电话:0972-8662279。投稿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主题内容,同时将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附件的形式一并提交。六评选办法
1.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2.主办方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并予以表彰奖励。七注意事项1.所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投稿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主题内容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可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2.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作品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3.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4.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5.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