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 2022-5-31 06:42:36

关于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征集活动评选入围作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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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示四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形象,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四川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征集活动自2022年4月23日开始,至2022年5月23日结束,共收到全国各地应征标识作品268件。经组织专家严格评选,最终确定入围作品3件,其中被采用作为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1件,现请社会各界人士对入围作品监评。http://mzt.sc.gov.cn/scmzt/gsgg/2022/5/30/470e6b81020a43acb634567b37ead302/images/e8eb29c1e637412eaee7e4f3be08641a.png
http://mzt.sc.gov.cn/scmzt/gsgg/2022/5/30/470e6b81020a43acb634567b37ead302/images/5878d81e0466415987eb28dd1e9abfb3.png
http://mzt.sc.gov.cn/scmzt/gsgg/2022/5/30/470e6b81020a43acb634567b37ead302/images/0b416b97cca840e9b0e6e7a5a1eabffd.png
采用作为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标识的作品是入围作品一。应征作者应当保证作品为作者原创、未公开发表、不侵犯第三方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全部责任。以上作品接受社会监评,如有不符合本次征集标识需原创等要求的,请及时在邮箱455019380@qq.com留言,并提供相关线索,联系电话:028-84423027,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以上作品经评选入围,则视为设计者同意征集方拥有对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征集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以任何形式使用该作品。监评期: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6日。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5月30日http://mzt.sc.gov.cn/scmzt/gsgg/2022/5/30/470e6b81020a43acb634567b37ead3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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