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 2022-5-31 15:21:43

开江县文旅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入围(优秀)奖揭晓公示

本帖最后由 学习再学习 于 2022-6-1 06:45 编辑

开江县文旅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入围(优秀)奖揭晓公示    2022年1月11日—2月15日,开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通过“达州日报”“达州晚报”等报刊,“文旅达州”“开江发布”“田城文旅”“天府开江”微信公众号及抖音号等新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开江县文旅形象标识(LOGO)。活动开展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共收到作品282件。在此,对所有投稿者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经组织相关专家通过初审、复审、最终评选等环节的评定,最终评选敲定开江县文旅形象标识(LOGO)入围(优秀)奖5名,采用奖空缺,现将获奖作品公示如下:https://www.1zj.com/uploadfile/2022/0531/20220531042007345.jpg 作 者:周 浩 https://www.1zj.com/uploadfile/2022/0531/20220531042007294.jpg 作 者:李宜坪 https://www.1zj.com/uploadfile/2022/0531/20220531042007494.jpg 作 者:牛培君 https://www.1zj.com/uploadfile/2022/0531/20220531042007998.jpg 作 者:李桂斌 https://www.1zj.com/uploadfile/2022/0531/20220531042007293.jpg 作 者:尹会文   一、获奖作品需提供的材料请获奖作品作者本人于2022年6月1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获奖作品AI格式与PSD格式或其它格式源文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7036488@qq.com,联系电话:13547246785,以便核验获奖人员身份和发放奖励。   二、其他事宜(一)获奖作品作者在领取奖金后,其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不再支付给作者其他费用,作者不得提出异议。主办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鲜活出炉、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获奖作品的制作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二)投稿人须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三)获奖作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0日),如对作品有异议或涉嫌侵权,请拨打0818-8232933。(四)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开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所有。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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