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 2022-6-1 07:31:58

宁夏灵河房车露营基地旅游宣传用语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发掘宁夏灵河房车露营基地内涵,充分展示灵河房车露营基地特色及优势,打造星星故乡第一站旅游品牌,提升灵武市文化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现向全社会征集灵河房车露营基地宣传用语。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组织企业或个人不限,均可参加。
  二、征集要求
  以“星星故乡第一站”为前缀,补充后面宣传定位语。格式如下:星星故乡第一站,。
  (一)宣传语要充分体现宁夏灵河房车露营基地文化旅游元素,聚焦灵河房车、露营、星星故乡第一站和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宣传语要兼具时代气息,富于美感,易于记忆,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吸引力和传播力,适于文化旅游广告宣传需要。
  (二)宣传语必须为新创、原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并明显区别于其他城市旅游的相关形象推广用语。已使用、已宣传、已存在的宣传语,不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如遇相同(相近)宣传语,以优先提交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投稿方式
  2022年6月7日前,设计者可将宁夏灵河房车露营基地宣传用语作品发送到电子邮箱:lwwltz@163.com,联系电话:0951-4513111。投稿作品只接受word文档、电子稿件和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四、作品评选
  (一)初评。针对符合要求的宣传用语,在灵武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公众投票,投票支持率前3的宣传用语为入围作品。
  (二)最终评选。入围作品在灵武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投票支持率第1的宣传用语为最终作品。
  五、采用及奖励
  (一)采用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二)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三)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投稿人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四)最终采用的作品,给予宣传用语设计者1000元奖励。
  (五)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灵武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灵武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1日https://mp.weixin.qq.com/s/sNkxwrZqvXSHFrfxEhlB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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