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振潢有我”主题歌曲创作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振潢有我”主题歌曲创作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为凝聚全县人民的共识、智慧和力量,鼓舞全县干部群众的斗志和士气,加快建设“两个更好”示范区、美好生活目的地,谱写新时代“美好生活看信阳 五彩潢川秀中原”的绚丽篇章,持续提升潢川的美誉度、影响力,经研究,决定举办潢川县“振潢有我”主题歌曲创作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形式要求(一)征集“振潢有我”主题歌曲的词曲套合作品。内容要求通过回顾潢川的辉煌历史文化,展示现实发展成就、优势和潜力,抒发、凝聚全县人民“振潢有我”的共识、智慧和力量,鼓舞全县干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好潢川的斗志和士气。
(二)歌词要求用简洁通俗的短句短语,突出体现潢川典型符号、元素、品牌和特征,朗朗上口,铿锵有力,篇幅原则限制在100字以内,曲谱要求简明流畅,昂扬向上,振奋人心,扣人心弦,便于家喻户晓、老少都能传唱。(三)征集稿件要求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发送到指定邮箱:489420215@qq.com。
联系人:仇新玉 手机:13839777832
二、宣传报名本次征集活动从2022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止,下发通知,通过电视台、网站、微信、抖音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各乡镇、办事处、各单位、企业和学校、各人民团体积极组织创作推荐作品;鼓励潢川公民、在外工作生活的潢川籍人士创作参加征集活动,投稿截止时间为6月20号。作品要求原创,严禁剽窃抄袭,已经发现有此类行为,即取消评选资格。
三、评选表彰此次歌曲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词曲不分开奖励。6月20日后由组委会聘请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投稿歌曲进行评选,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
四、制作和展播展演从7月份开始对获奖歌曲作品进行排练和合成制作,适时举办“振潢有我、礼赞潢川”歌曲演唱会,集中展演歌颂潢川、振潢有我主题的歌曲作品,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文广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将组织拍摄成短视频进行推介。获奖作品将发表在《花乡》杂志、云上潢川等媒体。获奖部分歌词在光州诗会上进行朗诵。五、举办单位主办单位:中共潢川县委宣传部承办单位:潢川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潢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潢川县融媒体中心中共潢川县委宣传部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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