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 2022-8-16 19:03:33

“唱响法治新时代 谱写清远新篇章” 法治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

组织机构指导单位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单位清远市司法局清远市普法办
征集详情活动主题:唱响法治新时代谱写清远新篇章征集对象:社会各界人生及音乐创作爱好者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投稿邮箱:qypfb3369917@163.com邮件命名标准:“歌曲标题+作者姓名+电话号码”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24:00联系电话:3369917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作品征集要求作品要求:
1、报送需提交作品简谱,可以是电子文档或工整抄写后A4大小的扫描件,有条件者可以提供作品音频小样。2、创作歌曲要围绕法治清远建设主题,须富有特色,旋律清新流畅,富有时代精神,易于传唱。3、歌词须符合歌词创作要求的规范,充分运用起承转合、韵脚重复、节奏副歌及高潮安排等写作技巧,既大众化,又琅琅上口,力求视角新颖,感受独特,突出体现法治元素、弘扬法治精神、展现法治理论,要体现清远法治建设成果,达到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的目标。
奖励设置: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从公开征集的法治音乐作品中评选出3首入围作品,其中最终选用的一首奖励3000元,另外两首作品奖励1500元。评选工作将在2022年10月下旬开展,评选结果将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公示。
注意事项01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若作品违反侵犯著作权等有关法律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作品参选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02在市级以上的各项征歌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以及已在省级刊物中发表的作品不在征集之列。03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著作权,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作者同意授权主办单位可以无偿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同时主办单位有权对提交作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歌曲、词等)进行修改后使用。04入围作品著作权归清远市司法局、清远市普法办所有,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还。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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