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 2022-10-18 06:15:56

安国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征集安国市主题歌曲的通知

为进一步传承安国历史文化,弘扬安国人文精神,大力推介安国优质旅游资源,打造安国对外形象品牌,提升“千年药都,曲圣故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安国市主题歌曲。
  作品征集对象
  全国词曲作家、广大音乐爱好者。
  征集及评选时间、评选方式
  自2022年10月16日至2022年12月30日。
  1
  歌词征集时间
  2022年10月16日至11月10日,2022年11月11日对应征歌词评选结果公布,选出10首作品进行曲谱征集。
  2
  曲谱征集时间
  2022年11月12日至12月1日,征集入选歌词曲谱;2022年12月2日对应征曲谱评选结果公布,选出6首作品进行歌曲小样征集。
  3
  歌曲小样征集时间
  2022年12月3日至12月18日(入选歌曲录制小样,每件给予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制作补贴)。
  4
  评选结果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18日至2022年12月30日。
  5
  评选结果公布暨颁奖
  2023年1月初。
  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要充分展示安国历史文化、资源禀赋,意境优美、节奏明快,既恢弘大气又雅俗共赏,既有高艺术品质又易传唱、接地气;
  2.应征作品风格不限,通俗、美声、民族等皆可,适合独唱、合唱等。
  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设立如下奖项并颁发获奖证书:
  1.最佳歌曲1首,奖金: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
  2.入围歌曲6首,奖金各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
  3.获奖奖金根据参赛登记表第一联系人发放,由创作者按照词40%,曲60%自行分配。
  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统一为电子投档。
  1.歌词、歌曲征集:作者须填写《安国市主题歌曲征集作品登记表》,提供作品电子版资料(作品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歌词、歌谱电子版及作品音频wav或mp3格式),打包压缩并标注“安国主题歌曲征集”发至邮箱或送至安国市文化馆。
  2.联系地址:
  安国市文化馆
  联系人:
  邮箱:
  qiannianyaodu@163.com
  投稿要求
  1.每位作者报送的歌词、歌曲作品不得超过3首,所报作品需为最新原创作品、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出版、获奖,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歌曲演唱不超过5分钟。
  2.征集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3.所有作品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取消评审资格,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4.入选作品版权归安国市文化馆所有,作者保留署名权。
  5.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提炼再创作。
  附件:安国市主题歌曲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
  安国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17日
  安国市主题歌曲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https://mp.weixin.qq.com/s/-NHsAa3X8SCOLpU1ZFwJYg

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 2022-11-15 15:43:44

由于近期疫情原因,对征集安国市主题歌曲时间进行了调整,特此通知。具体如下:

自2022年10月16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
1.歌词征集时间:2022年10月16日至11月18日,2022年11月19日对应征歌词评选结果公布,选出10首作品进行曲谱征集;
2.曲谱征集时间:2022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征集入选歌词曲谱;2022年12月11日对应征曲谱评选结果公布,选出6首作品进行歌曲小样征集;
3.歌曲小样征集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27日(入选歌曲录制小样,每件给予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制作补贴);
4.评选结果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10日
6.评选结果公布暨颁奖:2023年1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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