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项目文化符号(logo)获奖作品公示
2021年12月31日,我局与平凉中交惠民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布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项目文化符号(logo)作品征集公告,现经评委会多次评审,已评选出6副获奖作品。自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9时起,在平凉体育、平凉发布等网络平台公示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项目文化符号(logo)获奖作品,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各单位及个人如对获奖作品有异议,或发现获奖作品有伪造、抄袭等问题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本次评奖的承办单位平凉市体育局反映,并提供相关文字或音像材料。公示期满如未接到异议或投诉,相关作品的获奖资格将正式印发。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项目文化符号(logo)获奖作品http://tyj.pingliang.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409624790/picture/202210/71373d4a3bf34ad2a15843aaa8ad8397.png平凉市体育局平凉中交惠民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8日 http://tyj.pingliang.gov.cn/zfxxgk/fdzdgknr/tzgg/art/2022/art_74eac242b3d94e19a70f65fb80af9683.html
关于征集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文化符号(logo)设计的公告
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项目是平凉市重大民生工程,是省市列重大项目,计划2022年竣工并投入运营。为了在建筑细节中运用平凉本土文化元素符号,表现平凉地域文化特色,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高质量、高标准的建好项目。即日起向全社会开展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文化符号(logo)设计的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征人须知 (一)总则 本次征集活动将邀请社会各界对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文化符号(logo)设计感兴趣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应征人,根据本征集公告的要求向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文化符号(logo)设计评委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提交符合要求的设计方案。 1.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2.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应征人须遵守的基本规定 除本征集公告规定的法律文件以外,应征人还应尊重评委会的指导,并就可能的后续合作事宜,在本次征集活动的进行和后续过程中就有关条件签署相关协议。 1.应征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评委会不对上述费用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人应在应征方案成为候选方案或中选方案并得到评委会的通知后15日内,签署与评委会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如应征人未能在此期限内签署合作协议,视为放弃与评委会合作的机会,但评委会有权自行在该类作品应征人已经提交的应征方案基础上进行下一步工作。 3.应征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以及今后的实际需要,向评委会提交资质证明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4.应征人应当知晓评委会有权为组织、评审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文化符号(logo)设计方案而无偿使用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方案以及应征人在征集活动中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评委会有权对该方案、信息、资料进行改进、加工和再创作,但不会向除评委会已指定的创意团队和制作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透露该方案。 二、应征人资格 (一)所有关注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项目建设的个人、机构和团体,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备应征资格。 (二)应征人须上传《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文化符号(logo)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为《报名表》附件2)及《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文化符号(logo)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以下简称为《确认书》附件3)。 (三)应征人如未能或未能如实填写或签署上述《报名表》或《确认书》,评委会有权拒绝接受相关应征方案的提交。 三、征集内容和设计要求 logo设计要简洁独特,辨识度强,色彩鲜明;要充分挖掘本地历史文化、乡土文化、非遗传承文化,提炼好、运用好本土文化元素符号,体现平凉文化内涵,真正建立起城市视觉识别系统,进一步增加平凉人的归属感、认同感、幸福感、成就感;要突出平凉在地文化象征意义和体育运动韵味,适于平面宣传和建筑、构筑物雕刻镶嵌运用,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 logo设计图案作品均应采用A4图幅,印刷标准不超过四色。制式可为JPG及TIFF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并附不超过300字的创意说明,主要阐述 logo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念、思路与含义。如果作品成功入选,应征者需提供ai格式文件。 四、应征作品要求 (一)所有关注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项目的个人、机构和团体,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需提交团体单位资质证明。集体创作者,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二)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应避免与各种已经注册、使用的相关作品在名称和形式上雷同。不得抄袭、模仿他人作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方权益。否则,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应在创作稿件中出现,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三)所有应征作品均应注明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五、应征作品评审办法 由评委会聘请专家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结果报平凉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六、应征作品稿酬 本次征集活动共设三等奖: 一等奖一名,奖励20000元; 二等奖两名,奖励5000元; 三等奖三名,奖励3000元。 奖金由平凉中交惠民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 七、报送要求 (一)报送要件 每一位应征者除递交作品外,一并提交《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文化符号(logo)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为《报名表》附件1)及《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文化符号(logo)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以下简称为《确认书》附件2)。 (二)报送方式 设计作品、《报名表》、《确认书》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题目统一为: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文化符号(logo)设计征集作品/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三)征集时间 本次logo设计征集时间为北京时间2022年1月1日起,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24时。 超过上述时间,不具有应征资格。(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报送 收件单位:平凉市体育局(平凉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收件地址:平凉市崆峒中路159号 邮政编码:744000 联 系 人:于兰兰张文娟 联系电话:0933-8222932投稿邮箱:312987568@qq.com八、征集声明 (一)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二)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接收费用到付的邮件、快递。 (三)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文化符号(logo)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项目所有。评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四)评委会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市征集单位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五)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附件:1.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项目概况 2.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文化符号(logo)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 3.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文化符号(logo)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平凉市体育局平凉中交惠民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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