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镇@你,为您而歌|镇歌征集令(已过期)
本帖最后由 学习再学习 于 2022-12-29 13:04 编辑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上清镇位于鹰潭市南郊30公里,始建于唐武德八年(公元625年),至今已有近1400年历史,是中国道教的发源地,被誉为“中华道都”。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是座宜居宜游宜业的千年古镇,这里民风淳朴,热情好客,环境优美。 文化是古镇旅游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古镇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载体,引领古镇发展方向的精神宣言。为了树立上清古镇良好形象,抒发民众热爱古镇之情,激发广大民众奋发向上、团结拼搏的信心和热情,经主办方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上清之歌”歌曲作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主办方] 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上清镇人民政府 [征集对象] 关心热爱上清古镇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不限学历、性别、年龄、户籍等。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 [作品要求] 1.“上清之歌”的创作是词曲兼有的完整作品。 2.歌词主题明确、立意高远、简洁凝练、感情真挚、朗朗上口、易于传唱,合唱、独唱皆宜。歌曲长度3~5分钟。能够体现上清古镇特色,能够反映上清古镇历史积淀和精神内涵,能够展现古镇风貌和价值追求,反映古镇改革发展成就和贡献。 3.曲谱应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节奏明快、催人奋进,富有激情、朝气和感召力,便于学唱、演唱、合唱。 4.投稿作品可以是个人创作,也可以是集体创作。集体创作须注明团队名称,并列出所有作者姓名。 5.投稿作品须包含作品名称、正文及释文三部分。释文部分应对作品主题、创作意图及背景等作简要说明。 6.投稿作品应当为原创、且未曾发表的作品,严禁抄袭。投稿人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凡涉及侵权行为,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负责。 [遴选及奖励] 1.主办方邀请专家组成立“上清之歌”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遴选出优秀作品予以奖励。 2.应征作品由主办方汇总整理后交由评审组进行初选,确定15~20首入围作品。 3.入围作品在上清官微(即上清微讯)上发布,以投票形式征求群众意见,投票分值比例占总分值的30%,作为评选重要参考因素。 4.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审组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并给予表彰奖励。 5.作品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 具体奖项: 一等奖:现金50000元 二等奖:现金10000元 三等奖:现金6000元 优秀奖:现金1000元 [相关说明] 1.投稿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获一、二、三等奖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无偿归主办方所有,在评奖结束后主办方有对投稿作品进行任何方式的修改或使用的权利,获奖者有义务按主办方的意见进行部分修改。 3.作品获奖不作为“上清之歌”当然采用依据。作品作者有义务配合主办方将作品拍摄成MV等制作相关事宜。 4.获奖作品的作者为两位或两位以上的,由作者自行协商分配奖金,分配所涉的相关争议与主办方无关。 5.所设奖项均为税前。 6.主办方有权对一、二、三等奖作品的词或曲分别综合采纳、搭配使用。 7.主办方对本启事所有条目具有最终解释权。 [投稿方式] 1.曲谱作品请同时提交曲谱及mp3格式曲目小样;完整歌曲作品请同时提交歌谱(歌词填写在相应音符下方)及mp3格式完整歌曲演唱版小样,电子邮件提交多份文件请打包为zip格式上传。 2.请于2022年8月15日前,提交作品信息表及相关材料。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707371436@qq.com。邮件主题为:“上清之歌”征集+姓名+电话。 [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先生,18070185593 热诚欢迎广大关心上清古镇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 中共上清镇委员会 上清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2日
https://sjb.jxnews.com.cn/system/2022/06/22/0196829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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