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 2023-4-16 09:04:19

中国·台江2023年苗族姊妹节“筑梦苗乡·燃情台江”原创歌曲征集启事

 为大力推进台江文艺文化繁荣发展,用文艺形式展现台江新风貌、新生活、新变化、新成就,特在中国·台江2023年苗族姊妹节前,面向社会开展“筑梦苗乡·燃情台江”原创歌曲征集活动。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共台江县委宣传部
  承办:台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台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台江县融媒体中心
  协办:台江县音乐舞蹈家协会
  二、活动主题
  筑梦苗乡·燃情台江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各界音乐人士、专业词曲创作者及业余爱好者广泛征集。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止(截稿日期以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五、征集要求
  1、作品以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抒发真情感为主线,歌颂台江经济社会发展新风貌、新成就,以及台江民族文化、人文风情、自然生态和旅游景点等题材的歌曲作品,歌曲风格不限。
  2、作品仅限于2020年1月1日以后创作,并未在相关征歌比赛中获奖的原创歌曲作品。
  3、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的歌曲,谢绝提交他人的作品。
  4、投稿作品电子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时提交歌曲音频小样、歌曲曲谱、《报名登记表》。
  六、评审及奖项设置
  1、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采取覆盖作者姓名(印)的办法评选。
  2、评审专家评审推选出8首优秀歌曲作为入围歌曲。
  3、凡入围歌曲发放荣誉证书,每首歌曲奖励5000元。
  4、凡入围歌曲,将作为中国·台江2023年苗族姊妹节征集歌曲,纳入台江县重点文艺扶持项目,重点对外宣传推介,在县级及以上文艺评选活动重点推荐和扶持。
  七、其他事项
  1、投稿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若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入围歌曲作者领取奖金后,即视为主办方对入围歌曲享有宣传推广权、表演权、音乐作品出版发行权、音像制品权、网络传播权、广播权等。
  3、本次征集活动不收费、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4、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八、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1436672325@qq.com
  联系人:张雪婷电话:
  中国·台江2023年苗族姊妹节“筑梦苗乡·燃情台江”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组委会
  2023年4月15日
  中国·台江2023年苗族姊妹节“筑梦苗乡·燃情台江”原创歌曲征集报名登记表
  中国·台江2023年苗族姊妹节.docxhttps://mp.weixin.qq.com/s/jPLMzaPToaNY1cEx8_-y_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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