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 2023-4-29 05:52:37

公开征集香格里拉职业学院原创校歌

 香格里拉职业学院是2023年由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迪庆州人民政府筹建创办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为进一步聚集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教学理念,展现学院师生全新的精神风貌和学院文化氛围,传承和弘扬香格里拉本土文化,根据中宣部、教育部等六部委印发的《关于广泛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征集香格里拉职业学院原创校歌。
  一、校歌征集组委会
  主办:香格里拉职业学院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承办:迪庆州文联
  迪庆州音乐家协会
  二、征集范围和内容
  面向全国专业和业余词曲作者征集原创校园歌词、歌曲3首,先征集歌词,在歌词确定的基础上,曲作者自行选择所确定的歌词进行作曲投稿。
  三、词、曲征集和评审时间
  歌词征集时间:2023年4月30日—6月30日下午17点30分;
  歌词评审时间:2023年7月1日—7月10日
  曲谱征集时间:2023年7月20日—9月20日下午17点30分;
 曲谱评审时间:2023年9月21日—9月30日
  四、词曲作品要求
  (一)内容健康向上。歌曲作品内容向善向上,反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蓬勃生机和香格里拉职业学院人文精神,富有较强的时代性和感染力。
  (二)专业水准高超。应征作品应体现艺术性、思想性和群众性,既要具有审美意蕴,又要易于传承传唱。
  (三)歌词作品投稿。提供歌词小样A4纸质排版和电子版,附作者信息和创作说明。
  (四)曲谱作品投稿。要求对确定的歌词配曲,投稿需提交词曲纸质和电子版,并提供歌曲录制小样(MP3或WAV格式),每首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五)版权清晰。作品必须为原创新作,且未在国家和省市级活动中发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六)作品形式。独唱歌曲、重唱歌曲、小组唱歌曲、合唱歌曲均可。
  五、词曲评选和奖项设置
  (一)词曲评选。由迪庆州文联组织校方专业代表2名、迪庆州音乐家协会专家5名(待定)按照《香格里拉职业学院校园歌词、歌曲评选办法》组织开展评审,首先评审出3首歌词,在此歌词的基础上征集歌曲。歌曲评审两次,第一次初评出10首作为备选曲目,第二次中评出3首歌曲作为入选校园歌曲。
  (二)奖项设置。入选的3首歌词,每首给予一次性奖金0.3万元。入选的3首曲谱,每首给予一次性奖金1.5万元,涉及税费由作者负责。
  六、其它事项
  1.每位词、曲作者限定征集1首。作者年龄、性别、户籍、文化程度均不受限。
  2.作品一经参选,主办方拥有组织获奖作品的出版、录制、举办音乐会等非商业性质的使用权和永久的播放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3.征集启事和评选结果将在迪庆州电视台、迪庆日报社香格里拉网公布。
  4.所有参评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5.本启事解释权属于承办方。
  七、投稿方式:
  投稿地址:迪庆州文联
  投稿邮箱:649365191@qq.com
  联系人:金卓玛联系电话:13988716978
  李钰联系电话:13988781380
  张莉联系电话:13508872205
  2023年4月30日https://mp.weixin.qq.com/s/FGXf7VjzSruof-d5npj_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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